招标
新塘街道办事处采购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0-823576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新塘街实际情况,现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新塘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
  三、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人民币20万元/年(含人员薪资、机构管理费、税费等,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80%),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配备2名专职社工,需配置1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到新塘街未保站工作,接受新塘街道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无犯罪记录。其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派遣人员缺岗需及时补充。
  (二)工作内容:负责辖内未成年人及家庭来访接待、政策解读、信息采集、解难帮困和权益保障等工作,服从街道工作安排;在站服务、上门探访、社区宣传、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受到监护侵害、监护缺失、行为偏差等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综合保护服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新塘街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四)项目采购期限:一年,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
  五、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获得5A级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五)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和丰富的社会工作实物经验,有承接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项目经验。
  六、参加比选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组织评估等证书;
  (三)综合信用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内部治理结构(提供内管管理人员架构等材料);
  (五)财务状况(提供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劳动或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六)承接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七)承接新塘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包含项目经费使用计划、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及资质状况、项目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八)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七、选定单位确定:
  (一)若报名截止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由新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各机构提交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最终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八、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提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二)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5号新塘街道办事处306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23576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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