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LB-MFYN-GP-20220266: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无纸化全流程服务集约化编目服务编目流程编目时效性材料归目服务无纸化全流程配套服务个性化格式化文书生成服务裁判文书辅助生成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配套服务软件诉讼卷宗管理系统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平台数据可视化平台系统智能化配套能力节能产品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立案材料电子化服务材料信息标识编目质检材料管理与立案庭材料收转副本移送上诉退卷接收纸质材料整理纸质卷宗一键归档服务归档装订二审退卷材料收转补充材料收转标注服务材料编目补充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无纸化阅卷起诉立案立案卷宗补充卷宗中间库卷宗管理服务对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服务电子档案整理纸质档案整理集中打印页码制作归档质检电子推送纸质档案移送上架电子卷宗质检方案归档保障服务技术性服务智能中间柜设备庭审质证设备电子签名无纸化办案数据可视化系统图像处理扫描仪大幅面档案档案材料图纸复印件复印资料消蓝处理传真件红兰章编目处理影像处理自动排版归类OCR识别软件图表彩色模式扫描裁边处理办公耗材线上技术运维工程师相关故障排除办案服务进度掌控质量监管分析数据项目经理技术支持需求分析流程设计部署实施无纸化业务流程梳理全面开展服务卷宗目录数据诉前审理结案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
金额
100.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
预算金额106.1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871-65399112
中标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2-08-2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2-08-2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8-09 | 成交日期 | 2022-08-22 |
成交供应商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100.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5399112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398254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5399112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
二、项目名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成交金额(万元):10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 |
名称: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 |
服务范围: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 |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壹年 |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平 、刘洁、 黄学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金额:1.5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联系方式:0871-63982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871-65399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1-65399112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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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稿)(1).doc | 2022-08-23 | 下载下载 |
采购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竞争性磋商文件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云南省政府采购
二、磋商文件8一、总则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二○二二年八月
八、其他事项15七、合同签订14六、成交结果通知14五、磋商与评审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
附件三:响应保证书27附件二:响应函26附件一:报价一览表25附:响应文件封面格式24第四章附件23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7
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33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32附件七:分项报价表31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0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
附件十四:商务部分39附件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38附件十二:技术方案37附件十一:技术规格偏离表36附件十:节能环保产品清单35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4
二次报价表40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9附件十八: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39附件十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9附件十六:财务报表39附件十五:近三年类似业绩(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9
三、服务内容技术需求(★是必须满足项)58二、货物需求一览表58一、项目概况58第六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57第五章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42二次分项报价表41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六、结算65五、验收65四、技术服务、培训等65
项目概况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5采购需求:1.4最高限价:1061000.00元。1.3预算金额:1061000.00元。1.2项目名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1.1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 | 保底案件数2500件 | 件 | 否 |
2 | 非无纸化案件扫描,归档服务 | 约17000件 | 件 | 否 |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服务期限:壹年。1.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本次磋商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最终确认的采购清单为准,按实结算。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地点: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3.1时间:2022年08月10日起至2022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3.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3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2022年08月22日14时30分,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871-63982544联系人:黄老师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名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1.采购人信息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199885681340871-65399112联系人:张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名称: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内容: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采 购 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壹年。 |
3 |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条资格要求 |
4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5 |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6 | 采购预算金额:1061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
7 | 1、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120871932030000000553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 |
9 | (1)文本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电子文件:壹份(使用U盘储存,WORD格式和盖章签字后的PDF格式,文档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
1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1 |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 |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开 户 名: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871932030000000553 |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1.3服务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1.2项目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1.1项目名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1、项目概况一、总则
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
3、磋商费用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3.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所发出的答疑和补遗等组成。目录所列内容如下:4、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
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当所发出的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原件、传真或法律认定的其他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收到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5、磋商文件的澄清
8、响应文件的构成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响应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3响应保证书8.2响应函8.1报价一览表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8.11技术规格偏离表8.10节能环保产品清单8.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8中小企业声明函8.7分项报价表8.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16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8.15类似项目业绩表8.14商务部分8.13商务条款偏离表8.12技术方案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5)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1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8.17供应商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清单和连续页码,否则由此引起的资料丢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概不负责。8.16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作废标处理。(8)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磋商之日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9.4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标明拟提供标的物的总价,在附件七《分项报价表》成交明拟提供标的物的单价,并且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供应商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磋商报价中,供应商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2供应商的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综合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风险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除不可抗力外)。9.1报价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预算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供应商报价
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10、磋商保证书及保证金9.9供应商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9.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9.7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9.6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成交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0.4保证金退还:10.3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磋商有效期。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0.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1、响应文件有效期(3)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2)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1)供应商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和盖公章。12.2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来。12.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响应文件(U盘形式),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4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3.3响应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交。13.2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16、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5.1按照第14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迟到的响应文件14.4推迟投标截止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14.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会议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磋商五、磋商与评审16.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3条规定密封、标记和送达,并应在封套上另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6.1供应商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内容修正的函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1)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抽取磋商顺序;17.5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7.4磋商原则17.3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2按照第16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磋商小组审查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只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及最后报价环节);(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开启响应文件确认第一轮报价;
19.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响应文件的澄清18.2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8.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评审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六、成交结果通知20.2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响应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0、磋商过程的保密
22、成交结果通知(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3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合同签订方式七、合同签订22.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2.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3成交结果通知书;2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24.1磋商文件;24、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质保期内对所投货物的质量负责,且免费对出现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在质保期后,应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配件单价及时进行维修;26.1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26、签订合同的其他事项25.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以前向采购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不提交质量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采购人将按推荐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5、质量保证金24.4合同书附件。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7.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受理质疑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7、质疑和投诉八、其他事项26.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所提供的样品、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按时交货。若所交货物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逾期交货,采购人将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进行处罚,罚款累计超过质量保证金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8、采购代理服务费27.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7.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
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29.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9.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行业。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28.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说明:合同格式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实施地点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
2 | 服务期限 | 壹年。 |
3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 |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书同合(委托采购)
项目(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乙方(投标人单位章)名称:签订日期:电话:
邮编:地址: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电话:经办人:
合同书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电话: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乙方:甲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项目名称:(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招标项目)
项目内容: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名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一、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编号为“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价格为完成本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四、合同总价:人民币(¥元)为包干合同价。三、本项目的实施:二、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按合同签订的内容执行。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YLB-MFYN-GP-2022026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附: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第四章附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一:报价一览表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限 | |
项目实施地点 | |
磋商保证金(元) | |
其他承诺或声明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盖章):3、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如有价格折扣,应在投标声明中列出,磋商时一并予以公布,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2、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1、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1、按磋商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期限)完成。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致:(采购人)附件二:响应函
7、如我方成交: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4、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10、本次磋商自磋商之日起天内有效。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磋商后,不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11、(其他补充说明)。
(1)从磋商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由(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本书作为(供应商)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保证。致:(采购人)附件三:响应保证书日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书自磋商之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4)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未按规定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3)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未能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磋商、评审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部门: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
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1 | 企业名称: | |
2 | 企业地址: | |
3 | 所有资质: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复印件) |
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主营范围:1、2、3、4、…… | |
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件七: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2、附供应商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复印件);注:1、附供应商简介(包括供应商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2、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1、本表“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的价格保持一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 | 完成从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编目质检,卷宗管理,结案归档全流程服务 | 件 | 保底案件数2500件 | ||
2 | 非无纸化案件随案扫描,归档服务 | 完成立案扫描,归档服务 | 件 | 约17000件 | ||
合计(元):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 | 制造商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附件十: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本声明函只填写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不需要填写,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不得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依据标准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附件十一: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附后。注:1、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造成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参与该项打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 备注 |
3、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磋商文件的参数填写。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附件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自拟)附件十二:技术方案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的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承诺 | 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附件十四:商务部分3、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磋商文件的参数填写。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磋商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件十六:财务报表附件十五:近三年类似业绩(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次报价表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加盖公章)。附件十八: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 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配套服务项目 |
磋商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限 | |
项目实施地点 | |
其他承诺或声明 |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3.此表不装订于响应文件中。2.请供应商提前准备此表并带到磋商现场,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注:1.此表中的磋商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3.此表不装订于响应文件中。2.请供应商提前准备此表并带到磋商现场,表中“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元)”部分须在磋商现场手写,其余部分可提前录入,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注:1.本表“合计”应与“二次报价表”中磋商总价的价格保持一致。二次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 | 完成从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编目质检,卷宗管理,结案归档全流程服务 | 件 | 保底案件数2500件 | ||
2 | 非无纸化案件随案扫描,归档服务 | 完成立案扫描,归档服务 | 件 | 约17000件 | ||
合计(元): |
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五章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条款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7.1.3 | 资格评审 |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5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响应文件没有投标报价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3)原则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4)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5)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6)供应商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8)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不相符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9)投标数量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 ||||
7.1.4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0)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2)评分因素权重 | 投标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40分 |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3)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10分) | 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 |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对无纸化全流程服务的理解与整体建设意见充分、全面、准确, 得4分; 对无纸化全流程服务的理解与整体建设意见相对充分、 比较准确,得2分; 对无纸化全流程服务的理解与整体建设意见不够充分、不够准确,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4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立案材料电子化服务方案(包含对分类及扫描规范、服务流程、时效性等环节)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2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2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补充材料电子化服务方案(包含对分类及扫描规范、服务流程、时效性等环节)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2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2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民商事案件材料名称编目规范手册(非档案卷目录名称)进行评分。内容完整详细,规范严谨,法官阅卷便捷高效的,得4分;内容完整性较详细,规范较严谨,法官阅卷相对便捷的,得2分,其他情况和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集约化编目服务方案(包含提供的编目服务、编目流程、编目时效性、归目服务)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5分; 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3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9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卷宗管理服务方案(包含卷宗管理服务、卷宗质检服务)进行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3分; 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2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1 | 无纸化全流程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归档服务方案(包含一键归档服务流程方案、一键归档效率提升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2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2 | 无纸化全流程配套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格式化文书生成服务、裁判文书辅助生成服务案件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例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3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3 | 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方案(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各岗位(除编目岗)工作量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分。文件和说明标准清晰、操作性强、考核标准严格、扣罚标准明确合理的,得4分;文件和说明标准较为清晰、操作性较强、考核标准较严格、扣罚标准较为明确合理的,得2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需包括客观和主观考核指标)及数据监管方案。(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方案(编目岗位工作量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分。文件和说明标准清晰、操作性强、考核标准严格、扣罚标准明确合理的,得4分;文件和说明标准较为清晰、操作性较强、考核标准较严格、扣罚标准较为明确合理的,得2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需包括客观和主观考核指标)(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方案(非无纸化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量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分。文件和说明标准清晰、操作性强、考核标准严格、扣罚标准明确合理的,得3分;文件和说明标准较为清晰、操作性较强、考核标准较严格、扣罚标准较为明确合理的,得2分;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需包括客观和主观考核指标) | 11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4 | 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无纸化标准培训内容(需涵盖立案,编目,审理,结案,归档节点)、全流程无纸化供应商内部培训和对采购方培训细则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培训操作性高效的,得5分; 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理比较清晰、培训操作性一般,得3分; 其他情况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5 |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 根据对项目的人员储备计划、人员稳定保障措施、薪酬福利水平等进行评审:项目的人员储备计划、人员稳定保障措施、薪酬福利水平描述详细、到位,得2分;项目的人员储备计划、人员稳定保障措施、薪酬福利水平描述基本完整、基本到位,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2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 | 6 | 应急情况处理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进行评分。 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处理方案快速有效、日常预防机制完善的,得2分; 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全面、处理方案较为快速有效、日常预防机制较完善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2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1 | 综合实力 |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SS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2项得2分,提供1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2 | 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实施人员证书情况 |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经理证书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PMP)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说明: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近期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2 | 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实施人员证书情况 |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人员证书情况进行评分:具有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岗位培训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最高1.5分,未提供不得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名得0.25分,最高得1.25分,同时是法律相关专业的,每名加0.25分,最高得1.25分;合计本项最高2.5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需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近期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3 | 技术实施能力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同时提供4个得6分,同时提供3个得3分,同时提供1-2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4 | 配套服务软件能力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配套服务软件从主要功能系统截图综合评审:诉讼卷宗管理系统:①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证书②提供立案扫描签收,补充扫描签收,理卷转档签收、案卷归档签收4个系统功能截图。提供①得1分;②中每提供一个功能点得0.5分,小计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平台:①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证书②提供事务发起,事务分派、事务管理、事务分析4个系统功能截图。提供①得1分;②中每提供一个功能点得0.5分,小计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数据可视化平台系统:①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证书②提供立案环节、编目环节、审理环节、中间库环节、结案环节、归档环节6个功能截图。提供①得1分;②中每提供一个功能点得0.5分,小计3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5 | 智能化配套能力 | 为提升采购人裁判文书生成效率和准确性。根据供应商具有智能化感知平台和认知平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1个软件产品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 |
7.3 | 综合评审标准 |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40分) | 7 | 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情况 | 供应商具有类似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说明:须提供以上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 |
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评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1、总则
4.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评审纪律3.3评标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3、评审原则
4.7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4.6所有资料(包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5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3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磋商程序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偏离系指所投货物的类型、数量及资格证明文件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按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推荐出合格的候选成交供应商。5、评审目的4.10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4.9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4.8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
(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磋商小组审查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只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及最后报价环节);(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开启响应文件确认第一轮报价;(1)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抽取磋商顺序;
7.1.2在需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1.1在磋商之前,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1评审要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评审办法(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3)原则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1)响应文件没有投标报价的;7.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磋商及最终报价: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5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10)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投标数量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8)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不相符的;(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供应商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7.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7.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7.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7.2磋商及最后报价
其中F值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磋商总得分F1+F2+……+Fn磋商小组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7.3综合评分7.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9、磋商结果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2除磋商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8.1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8、统分原则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9.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9.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9.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关于中小企业(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2.4若采购货物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12.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2.2节能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环境标志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12.1供应商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4.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1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4、关于监狱企业1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供应商负责对西山区人民法院的合同期内立案的且纳入无纸化办案试点案件完成材料收转、立案阶段材料扫描、审理阶段补充材料扫描、材料编目质检、纸质卷宗管理、一键归档和无纸化办案涉及到的软、硬件基础性配套服务等工作,实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需求,提升法官获得感;同时,完成合同期内除试点案件以外其他案件卷宗随案扫描和归档工作。一、项目概况第六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14.4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14.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1 | 无纸化案件全流程服务 | 完成从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编目质检,卷宗管理,结案归档全流程服务 | 保底案件数2500件 |
2 | 非无纸化案件扫描,归档服务 | 完成立案扫描,归档服务 | 约17000件 |
1.1.1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1.1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对西山区人民法院的合同期内立案的且纳入无纸化办案试点案件完成材料收转、立案阶段材料扫描、审理阶段补充材料扫描、材料编目质检、纸质卷宗管理、一键归档和无纸化办案涉及到的软、硬件基础性配套服务等工作,实现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需求,提升法官获得感;同时,完成合同期内除试点案件以外其他案件卷宗随案扫描和归档工作。三、服务内容技术需求(★是必须满足项)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服务期限:壹年。
1.1.2非无纸化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5、基础性配套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技术性服务和软、硬件基础性配套服务。4、归档阶段。书记员提交归档事务后,接收书记员提交的归档材料,按照法院电子卷宗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完成电子档案转档推送、纸质档案整理装订、档案质检以及上架工作。3、审理阶段。主要完成补充材料电子化服务、材料信息标识、编目、质检、材料管理、文书模板制作等工作;推动电子卷宗深度利用,从送达,庭审,裁判文书生成等环节,提升法官获得感。2、立案阶段。主要完成立案阶段诉讼材料电子化服务、材料信息标识、编目、质检及材料管理等工作。1、材料收转。主要完成与立案庭材料收转,副本移送,上诉退卷接收工作。
(2)供应商应提供材料收转环节针对纸质材料整理的工作方法。(1)供应商应提供立案阶段先扫后立或先立后扫纸质卷宗整体流转运行机制。1、材料收转服务1.2.1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需求1.2技术需求完成除纳入无纸化试点案件以外所有案件随案扫描,编目,归档,装订等工作。
(3)供应商应在1日内完成纸质卷宗电子化工作,当日完成扫描的起诉立案材料当日移送中间库。(2)供应商应按照阅卷习惯、档案级要求进行电子化服务。(1)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先立案后扫描或先扫描后立案模式。2、立案材料电子化服务(4)供应商应提供二审退卷材料收转的运行机制。(3)供应商应提供审理过程中补充材料收转的运行机制。
(1)名称标注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提供全面的线上,线下材料编目服务方案。4、集约化编目服务(2)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补充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随案扫描成效和提升无纸化阅卷成效。(1)供应商收到补充材料时,根据材料移送时间,1日内完成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的材料移送中间库。3、补充材料电子化服务(4)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起诉立案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立案效率及提升无纸化阅卷成效。
(1)卷宗保管要求。将已完成扫描的立案卷宗和补充卷宗存入中间库;中间库卷宗管理应建立卷宗数据库,方便管理;提供纸质卷宗借阅/归还服务。4、卷宗管理服务(5)时效性要求。供应商应在材料移送编目当日内完成名称标注及质检工作。由于立案材料及补充材料编目质检时效性要求不一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两种类型材料编目冲突时的有效解决方案。(4)材料归目服务要求。为便于一键归档效率,编目质检服务应提供预归目工作,确保线上,线下材料归目准确率。(3)名称标注质检要求。对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服务,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并针对材料电子化环节、法官阅卷环节提供优化及调整服务。(2)名称标注规范要求。供应商须根据法官阅卷习惯,提供科学、标准的编目规范手册。实际编目质检服务过程中,需要定期沟通法官,优化调整编目规范,法院有明确编目规则的,必须优先执行。
1.2.2无纸化办案基础性配套服务(2)电子档案要求。为确保电子卷宗转换效率和成功率,成交供商应提供一套提高一键转档效率优化方案。(1)一键归档要求。案件结案后,书记员需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配套事项管理系统(留痕管理)发起归档整理事务。成交供应商对提交归档整理的案件,根据法院的归档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电子档案整理,纸质档案整理、集中打印(含文书)、页码制作、归档质检、电子推送,纸质档案移送、上架等全部归档工作。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适合采购人的一键归档服务方案。5、一键归档服务(3)电子卷宗质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卷宗质检方案,确保电子卷宗完整可信,提高法官阅卷体验感。(2)归档保障服务要求。为方便归档岗及时有效完成归档任务,供应商应提供卷宗管理岗保障服务方案。
1.2.2.2软、硬件基础性配套服务根据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需求,基于现有业务系统满足法官对裁判文书模板辅助智能生成需求,供应商通过要素式提取,感知技术、认知技术为采购方提供裁判文书辅助生成服务,提高裁判文书生成正确性。2、裁判文书辅助生成服务根据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需求,基于现有业务系统满足业务庭或法官对格式化文书模板智能生成需求,供应商通过要素式提取,感知技术、认知技术为投标人提供个性化格式化文书生成服务,提高格式化文书生成正确性及完整性。1、格式化文书生成服务1.2.2.1技术性服务
★(4)为配套采购方无纸化办案需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配套数量的智能中间柜设备、庭审质证设备和电子签名等设备。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的配套设备均可以与西山区人民法院办案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同时涉及到对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为体现无纸化办案成效,供应商应提供无纸化办案数据可视化系统,从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提供给院领导进行决策。(2)基于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补充材料收转,纸质卷宗借阅/归还,纸质卷宗归档申请等一整套辅助事项管理系统。(1)纸质卷宗经数字化形成电子卷宗,纸质卷宗的流转,查询,统计等工作尤为重要,供应商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纸质卷宗流转管理系统,从立案环节,审理环节,结案环节,归档环节实现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1、全流程服务配套软件服务
无纸化办案配套硬件 | 设备名称 | 配备数量 |
无纸化办案配套硬件 | 智能中间柜 | 至少提供1主12副 |
无纸化办案配套硬件 | 电子签名设备 | 至少提供16套 |
无纸化办案配套硬件 | 庭审质证 | 至少提供8套 |
无纸化办案配套硬件 | 电脑(含带鱼屏显示器) | 至少提供16台 |
(1)标准分辨率:≥300DPI。扫描影像保持原档方向,使用彩色扫描。在扫描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项标准:2、纸质材料扫描要求由各业务庭按照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交接标准将案卷材料移交给供应商,供应商需专人负责,并提供高效安全的材料交接方案。1、纸质材料交接要求1.2.3非无纸化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7)图像页面设置为黑白两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通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采用灰度模式扫描;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插有黑白、彩色插图、字迹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楚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6)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5)扫描的电子数据应与纸质材料页数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4)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是扫描方法进行扫描,确保与纸质诉讼档案规格保持一致。(3)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影像的输出存放位置。(2)标准文件格式:采用未加密的单页TIFF、JPG或JPEG格式,并且能永久留存。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
对扫描的影像文件进行处理,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具体要求如下:3、图像处理(11)根据应扫描材料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需采用大幅面扫描仪,不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并进行并页处理。(10)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9)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需采用大幅面扫描仪,不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并进行并页处理。(8)纸质材料模糊不清的文件应在电子图片上备注“原件不清”字样,做相应提醒。
(6)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如本页的现象。(5)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对如下档案材料扫描后要特殊处理:各种结论和审批性材料(收件收据,存根,审批表等),各种文件中印章信息,例如:日期、单位印章,合同文件中的各类印章等;身份证等各类复印件;各种手写、复写的信息,如收据、发票,复写或手写的明细表;字体小且字迹较模糊的蓝图原件或图纸复印件;旧契证、契证照片等历史时期较长的复印资料;其它因纸张、字迹等因素不清晰的文件等。(4)扫描影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3)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杂质,如黑点(如装订孔等)、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修补处理。(2)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对工程蓝图进行消蓝处理、对传真件、复印件、红兰章等进行特殊图像处理,图像偏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1)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编目处理(11)影像处理后电子档案排列顺序和内容必须与纸质档案的排列顺序和内容完全相同。(10)能够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中实现电子卷宗的自动排版和归类。(9)在影像处理完成后,使用OCR识别软件将图像转换为文本,打印文字识别率要在98%以上;纸质档案材料内容为手写体、图表等时,OCR识别率要求可适当降低。(8)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及时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7)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1.2.4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需求供应商应提供非无纸化试点案案件归档装订服务方案。3、归档装订处理(3)名称标注质检要求。对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服务,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并针对材料电子化环节、法官阅卷环节提供优化及调整服务。(2)名称标注规范要求。供应商须根据法官阅卷习惯,提供科学、标准的编目规范手册。实际编目质检服务过程中,需要定期沟通法官,优化调整编目规范,法院有明确编目规则的,必须优先执行。(1)名称标注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提供全面的线上,线下材料编目服务方案。
1.2.5项目组织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为满足本次项目全流程服务可量化绩效考核体系方案。为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绩效考核体系须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并提供相对应的数据监管方案。2、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作业标准。1、服务标准建立健全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服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全流程服务标准、全流程培训标准、全流程服务绩效考核以及无纸化办案数据可视化。
5、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办公设备,以实际满足服务需求为准;采购人提供响应的办公耗材。4、本项目拟派团队人员在上岗前须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至少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3、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中至少需包含一名线上技术运维工程师。线上技术运维工程师在采购人建立的微信群等沟通工具中实时进行答疑和相关故障排除。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管理经验,胜任工作分派、进度掌控及质量监管等管理工作,按要求向法院提供数据报表并分析数据能力。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法院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按法院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1、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岗、材料收转岗、立案材料电子化岗、补充材料电子化岗、编目质检岗、卷宗管理岗、一键归档岗、装订岗、质检岗、技术支持岗等岗位,项目人员服从法院管理。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流程设计和部署实施等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制订本项目的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
3、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法院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法院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成交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法院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2、服务工作必须在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无条件遵守《保密协议》(由采购人提供,双方另行签订)和法院的有关规定。1.2.7安全保密要求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软、硬件配备、无纸化业务流程梳理及全面开展服务。1.2.6时间进度要求
9、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产生的电子化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全面做好电子化数据的备份(至少有一份以上的电子化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8、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审判秘密、工作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7、卷宗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并定期运送至法院指定位置进行销毁。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法院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5、未经法院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卷宗图像和卷宗目录数据。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法院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3、培训: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全流程各环节(诉前、立案、编目、审理、结案、上诉、归档)服务标准培训内容,负责多轮次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和本项目实施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和项目实施成效。2、技术服务:工作时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运维工程师现场或远程解答采购人关于全流程无纸化的业务和技术问题。另外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视频、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1、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和法院统一要求加班的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四、技术服务、培训等为确保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成效,供应商需着力推进贯穿立案,送达,接待,调查,询问,调解,庭审,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供应商应基于现有法院业务系统进行软件功能操作,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软件需与西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1.2.8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待工作量完成70%,支付合同总价款20%,剩余尾款待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六、结算2、总验收:由专家参与,总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验收合格率不低于5%,验收合格后,验收双方应当在验收单确认签字。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否则不予结算费用。1、平时抽检:采购方代表两人以上组成验收组负责日常抽检。五、验收4、人员调整: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若有违反采购人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回相关出入采购人场所证件。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061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61000.00元。如供应商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此处结算要求仅作为做参考,实际结算方式以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条款为准。(2)非无纸化案件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归档案件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1)无纸化案件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归档案件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合同期内,院方未提供足量约定案件数,按保底案件数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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