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翔福职工食堂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重新采购)
金额
13.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福州国际邮件处理中心 翔福职工食堂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重新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福州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翔福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采购编号:CPFZ202404014-1)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福州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翔福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CPFZ202404014-1 3、项目概述:为翔福职工食堂提供全面的日常服务工作,包括饭菜制作、菜谱安排、餐具设施卫生保洁、菜品物料清洗以及食堂垃圾处理等服务。 4、采购内容一览表: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成交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还应考虑国家法规规定的所需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5、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备综合有偿服务能力,代管食堂(酒店)经验,即有固定场所餐饮服务经验(外卖、配送餐形式的服务单位除外),须提供证明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承诺与声明。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 (1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9:00到12:00,14:30到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电联到本公司报名。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可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部通过电子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本公司联系人邮箱(fzyzcg87579079@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至使用单位采购组领取)。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7、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户,供应商须将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未成交的供应商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回原账户;成交供应商在缴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寄(送)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 10、成交原则 最低评审价法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卓先生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09室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13358276166 12、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 帐 号:1402 2253 1960 0012 216 (请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CPFZ202404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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