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打印本页 发布时间:2021-06-11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信息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专家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及 联系方式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First trial to reach the standard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注意事项
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项目编号 | DFHT2021-0504-GC18 | |||||
建设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1400万元 | |
开标日期 | 2021-06-09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室3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办理长输燃气管线迁改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改建相关审批手续,迁改管线通过管线权属单位验收,办理移交,具备长输燃气管线带压不停输连接施工能力等全部工程内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牵头人: 吉林市安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石油化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乙级 | 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共计100日历天 | 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0;工程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7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牵头人: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市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 | 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共计100日历天 | 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0;工程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8 | |||
第三名 | 牵头人: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 | 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共计100日历天 | 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5;工程费投标报价(折扣系数):0.99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6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朱志成 | 联系电话 | 0431-815014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孙悦 | 联系电话 | 0431-85210229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于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501734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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