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9.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07140073
预算金额99.59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振宇15200877778
中标公司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99.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浏阳市正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CG-202207140073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达浒镇达浒社区雷坪组2号 | 994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 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评审小组组长 |
何迎丰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评审小组组员 |
何遇雨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评审小组组员 |
罗 元 |
采购人推荐 |
全过程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第一名 |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994800.00元 |
第二名 | 浏阳市永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995500.00元 |
第三名 | 浏阳市正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995760.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陆仟元整,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符合招标要求 |
浏阳市永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符合招标要求 |
浏阳市正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符合招标要求 | /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
电 话:0731-83959008 |
地 址: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达政中路16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王振宇 |
电 话:15200877778 |
地 址:碧桂园岭誉二期一街一栋二单元206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谈判文件-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doc谈判文件-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doc
- 报价一览表.pdf报价一览表.pdf
- 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2022 年8 月5 日
委托代理编号:HNLY-CG-20220702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7140073采购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目录2022年07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谈判文件一、说明谈判须知正文
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5、联系方式: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2年月日17:00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格式附件并加盖公章)。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均加盖公章)。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指定地址)。1、请你单位在2022年月日17:00前(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二栋十号)(详细地址)领取谈判文件。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7140073,委托代理编号:HNLY-CG-202207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联系人:邹先生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电话:13875891547联系人:罗先生采购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附页1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二栋十号电话:18873119199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地址: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电话:13875891547联系人:罗先生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二栋十号电话:18873119199联系人:邹先生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二章第2.3款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022年4月-6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自行勘察,并自行负责。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②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注: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第二章第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扣除)。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扣除。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根据谈判情况确定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2022年 月 日17:00前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995976元 |
第二章第17.4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肆 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成交供应商拒不签订合同或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实施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且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第二、第三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谈判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谈判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5.授权委托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
10.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5)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谈判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6)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
17.6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7.5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保证金(3)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7.7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有效期(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转让采购项目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采购项目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6.初步审查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谈判程序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9.符合性审查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澄清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30.谈判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以技术或服务优劣进行排序,技术或服务质量不明确,无法排序的,以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排序。具体的排序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提出成交供应商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谈判的特殊情形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确定成交供应商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谈判终止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重新评审(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
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
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规律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数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41.1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方式: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2.合同标的及金额(3)采购计划编号:(2)项目名称: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
合计金额小写: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4.2收款账户:4.1资金支付方式:4.结算方式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3.2履行地点:3.1履行期限: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2质量要求采用验收5.1验收程序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违约责任6.2乙方责任与义务6.1甲方责任与义务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9.组成合同的文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8.解决争议的方法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生效10.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理人: | 法定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合同当事人1.定义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3)“服务”系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
6.项目基本情况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
(5)服务类型:(4)规划内容(3)占地面积:(2)座落位置:(1)项目名称:6.1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9.1服务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9.服务期限8.1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8.服务标准7.1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7.服务内容
11.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1.保密义务10.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10.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10.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10.服务的验收
12.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2.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2.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2.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2.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2.合同价款支付
14.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4.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4.合同的变更13.1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规定。13.违约责任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5.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5.1合同的中止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6.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8.不可抗力17.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17.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6.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6.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19.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9.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9.解决争议的方法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1.通知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0.法律适用19.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合同份数及生效22.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合同未尽事项2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按合同约定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出具本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待收到乙方回复后甲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帐结算。4伴随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6合同未尽事项在相关规定内,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按合同约定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出具本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待收到乙方回复后甲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帐结算。4伴随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6合同未尽事项在相关规定内,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1、东:东至达浒大桥东档头3.1集镇环卫作业服务范围(以红线图1附件为准)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三、项目预算:995976元二、服务期限:2年。一、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1、负责对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路域范围、路两边人行道及集镇范围内公共旅游厕所进行全方位清洗、清扫和保洁;集镇范围内绿化带和公共花池内各类杂物和垃圾的清理。3.2质量要求5、浏东公路S324官白线K32-K42路段4、北:达正北路丰田路口3、南:麻洲居委会门口2、西:集镇椒花水库安置区范围以内
(3)定期消毒:负责办公区域的每日消毒,消毒时间为每天晚上9:30以后,消毒用品到防疫办领取,并做好机关消毒日志和台账等。(2)绿化维护:负责机关院内绿化带的保洁和维护,每两月进行一次绿化带的修剪,及时进行杀虫护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物。因此所需的用品由乙方负责。(1)卫生清扫:负责机关院内办公楼走廊、厕所、楼梯间和值班室的卫生清扫和保洁服务。负责机关宿舍楼梯间、走廊的卫生清扫(至少一周一次)。负责各个会议室的卫生清扫、保洁和茶杯清洗等。负责机关院内的垃圾和杂物的清理。负责机关院内所有前、后坪、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扫。清洁工具和办公区域卫生的纸巾、洗手液、蚊香、灭蚊剂、空气清新剂、檀香等用品包含在日常用品采购里由乙方负责。4、负责政府机关大院内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服务、绿化维护、办公区域定期消毒等工作。3、负责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工作,包括中转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维修,环境卫生。2、负责集镇服务区域的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10、负责浏东公路达浒路段(S324K32-K42)清扫和保洁工作。9、负责集镇垃圾桶、箱按时清洗维护,如有损坏,须按双方约定比例及时添补到位。8、负责集镇街道及浏东公路达浒段路面洒水保洁降尘。7、负责集镇范围内商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集镇垃圾分拣中心并上户宣传劝导等工作。6、负责集镇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台面清洗及水沟清理等。5、负责集镇主次干道公共绿化区域(含人行道)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浏东公路S324官白线K32-K42路段进行环卫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反光衣且每天至少清理一次以上,确保路肩干净整洁、行道树下无垃圾。发现人为污染、乱丢垃圾和焚烧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达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每天保证对公共花池池内垃圾、烟头及其它杂物至少清理一次并保持干净整洁。(1)集镇四至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路面干净整洁,无成堆或成片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牛皮癣广告、无杂物、无大片积水、无尘土飞扬、无满地树叶;达正街、感恩街、德政街、河东街、河西古街、达市路、达金路等干道和居民小区(雷坪小区、中心商住小区、椒花移民安置区)每日8:00前、17:00前必须各清扫一次,其它时间加强巡查,保持常态清洁;其它次干道和居民集中区等公共区域保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持白天随时干净。1、清洁保洁服务要求(包括道路、花池、农贸市场、商住小区、河西古街及背街小巷等所有作业部位)。3.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1、负责上级卫生检查和重大活动日的清扫保洁工作。
(1)乙方须保证垃圾中转站的正常使用,设备运转,乙方不得擅自接收除集镇以外的垃圾处理业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矛盾纠纷概由乙方负责承担解决。3、垃圾处理点设施运行管理及道路维护要求(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搞好集镇范围内商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集镇垃圾分拣中心并上户宣传劝导等工作。(1)垃圾普收每天至少一次,达正街、感恩街、德政街、河东街、河西古街、达市路、达金路等主干道每日8:00前必须收集完毕,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得洒落、飞扬、滴漏现象,如遇上级检查和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期,乙方须按要求加大清运频率,确保垃圾桶摆放整齐、无爆满溢出现象。2、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要求(4)集镇农贸市场每天8:00、14:00、17:00之前必须各全面清扫一次,保持市场内无成堆、成片垃圾、地面无渍水,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水产、畜禽等经营摊铺的动物排泄物和其它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污物,公共厕所每天至少用清水冲洗三次以上,垃圾桶周围和市场出入口通道无零散垃圾,保证每月对市场内地面、摊铺台面、水沟冲洗二次,并保持市场内随时干净整洁。另乙方须按要求时段做好防蛹、防鼠措施及平时消毒作业,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
5、集镇主次干道公共绿化、政府办公区域绿化的维护工作要求:保持花池内和公共地带无杂草丛生现象,做到及时浇水、及时剪枝、及时施肥、及时治虫,花木长势良好,确保无因维护不到位出现死株现象。4、上级卫生迎检及重要活动工作要求:乙方必须提高工作标准,服从甲方安排,提前做好准备,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办的环卫工作任务。(5)集镇垃圾桶,必须每月清洗一次(发现一次未清洗的扣100元每次),垃圾桶按每年60%损耗计算由甲方负责添补,40%由乙方负责添补,如有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4)乙方应做好中转站的灭蚊、灭蝇、灭鼠、灭蟑等消杀工作,保证中转站及周边无成群蚊蝇,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3)乙方必须保证中转站及周围干净整洁,无成片白色垃圾、无成堆可回收物品乱摆乱放行为,杜绝建筑垃圾垃圾直接倒入液压机进行压缩。(2)乙方必须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如设施设备出现问题,乙方须及时维护维修(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4)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乙方应加大对集镇主干道和相关村社区、以及迎检点等重点部位实施清洗作业。(3)乙方员工必须文明作业、规范作业、安全作业。(2)乙方保证每天有8人以上垃圾分类保洁员上岗,保证有1名垃圾收集清运人员、1名中转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着乙方统一制式的工作报上班。(1)严禁在街道焚烧违规处理垃圾。7、其它工作要求:6、镇政府机关大院内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服务工作要求:政府大院内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卫生间及大小会议室保持干净整洁。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人员工资、福利费、清运车辆费用、办公费、服装费、各类社会保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等),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各项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中标单位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所聘任人员所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概由中标单位负责。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出具本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待收到乙方回复后甲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帐结算。付款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一、谈判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附件5:服务方案(服务类适用)三、服务方案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7-1:分项价格表附件7:报价一览表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三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7140073;采购代理编号:HNLY-CG-20220702)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面) |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反面) |
供应商单位盖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注:此授权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并入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单独递交。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他资料按第四章要求提供。 |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附件5:三、服务方案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4:
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四章要求提供。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五、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附件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地址:注册资本:有效期:日期:注册登记机构: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经济性质:经济行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清扫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LYCG-202207140073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HNLY-CG-20220702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政府采购编号:货币单位:附件7—1: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1、本表包含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培训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说明:大写:报价金额合计:(人民币)小写:
1、最后报价按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7、7-1注明为“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自行准备好最后报价表带至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不得并入响应文件内。进行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并签字确认。说明: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
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报价记录表
日期:2022年8月4日
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二轮报价(元) | 投标人签字 |
1 | 浏阳市正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5260.00元 | 95760.0元 | 黄江可 |
2 |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 795260.5元 | 9948v.c10 | |
3 | 浏阳市永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5876.00元 | 995500.c0元 | |
4 | ||||
5 | ||||
6 | ||||
7 | ||||
8 |
全体评委签字:
简酒
招标人签字:
成交通知书
浏阳市东区物业有限公司:
浏阳市达浒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7140073)于2022年8
月4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
的中标人,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浏阳市达许镇环卫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小写) | 994800.00元 |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大写) | 玖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 执行期限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
联系人 | 罗仲文 | 联系电话 | 13469060014 | |
地址 | 浏阳市达许镇达许社区雷坪组2号 | 浏阳市达许镇达许社区雷坪组2号 | 浏阳市达许镇达许社区雷坪组2号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罗元 | 联系电话 | 13875891547 |
采购单位 | 地址 | 浏阳市达许镇 | 浏阳市达许镇 | 浏阳市达许镇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镇
达
购大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阳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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