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公司2024年10月配件座椅、燃油粗滤滤芯等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02402004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02402004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1 11:37: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13 11:37: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3010201011006

座椅

SN1

3


2024-12-15 00:00:00

3010201281013

燃油粗滤滤芯(进口)

18007164

30


2024-12-15 00:00:00

3010201281014

燃油精滤滤芯(进口)

18007132

30


2024-12-15 00:00:00

3010201281015

机油滤清器滤芯(进口)

14018552

30


2024-12-15 00:00:00

3010201331015

OXB8/24矿用隔爆型备用电源箱

18007323

1


2024-12-15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太原市娄烦县上龙泉村 龙泉能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报价无效; 三、售后服务:提供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供方免费负责故障的维修,并且保证在接到在采购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答复,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保修期外物资出现故障时,供方将继续向采购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有偿现场技术服务。供方12小时内做出答复,出现重大停产故障时,供方2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协助解决;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送货流程,如遇进口零配件,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付款方式:按照龙泉能源公司资金计划付款。供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电汇、承兑等方式支付,支付期限:财务挂账后20个月内付清。若中选单位为先进目录企业,执行晋控财务字[2024]3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市场交易结算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相关规定; 六、运输方式: 采用最便捷、安全的方式运抵现场,运抵现场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七、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龙泉能源公司,卸车费用供货方自理;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送货流程,如遇进口零配件,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九、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或因码垛、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严禁货物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定、加盖公章并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供应商在报价时需上传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截图、煤安等特殊资质证照;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太原煤气化供销分公司监督电话:0351-6028382,邮箱:61822456@qq.com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2、供应商报价时如未按要求注明生产厂家、型号等或未上传相关资质、证件(代理证、授权书等)及《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采购方将在平台联机洽谈中问询或要相关资料,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补齐资料,超期未回复或提供的视同供应商放弃。 3、鼓励生产制造厂商参与竞争。凡涉及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授权期限不足一年、由授权代理商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4、如询所报物资与询单物资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配件互换;首次供应商中选后需进行试用(试用期 3 个月),试用合格后由使用单位说明(加盖公章),签定合同,方可结算。
四、技术条款:
详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