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邺区)2024年建邺区行道树树池覆盖物提档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96897
金额
4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建建设城[2023]31号
预算金额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承勇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佺153660518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编号: NJY240012-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024年建邺区行道树树池覆盖物提档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建设城[2023]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中心区域云锦路(汉中门大街-茶亭东街)、所街(江东中路-西城路)、邺城路(金沙江西街-友谊街)、燕山路(河西大街-金沙江西街)、河西大街(江东中路-燕山路)、新安江街(庐山路-江东中路)、梦都大街(江东中路-扬子江大道)7条道路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87.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2024年建邺区行道树树池覆盖物提档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行道树品种、树池现状及人行道铺装材质颜色等情况,定制打造1865个符合植物生态习性且满足城市审美及利于后期养护管理的精品树池。包括但不限于:树池:现状树池拆除,新建盖板及覆盖物等;人行道:局部树池尺寸扩大,涉及到人行道拆除及恢复等。树池覆盖物面积约为4253.4㎡,造价约为46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0 m2;造价: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18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25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投标单位承接的。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名称和景观绿化施工内容,景观绿化工程费为325万元及以上,否则该业绩无效。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备注:当满足基本要求评审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3]1号第三条执行。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有关企业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6、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7、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9、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 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邺区文体路56号11楼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文体路56号7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承勇 联  系  人:周佺
        电       话:025-58015053 电       话:15366051822
        传       真:/ 传       真:025-5233739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c0a81c2-04ed-4f1b-a2d1-0674011ffd7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4mEEQQmYJKWCmhqNWiqnrtvI78hOL95XEbo7HSbz1AKCdYLuHIFsq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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