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zb[2023]03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彬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东海明珠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河市长发街8号,财政高层B栋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B[2023]033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东海明珠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东海明珠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小区基本情况:东海明珠小区一期共3栋楼房,八个单元358户,地下车位暂时不投入使用,建筑面积57506平方米。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08元/月,电梯费每年每户480元,公共照明每年每户30元,地下车位管理费每个1000元(因地下车位一期时不能投入使用,暂不收取)。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养护和维修
对房屋共用部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走廊通道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达到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和使用功能良好,对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在保修期内有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结束后属小范围的乙方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及报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维修。
2.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
对区内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下水主管道、落水管、垃圾桶、供热、供水、排水主干线、二次供水泵站、供热泵站、高压配电站、消防设施、楼内共用照明、路灯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达到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养护和维修
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包括排水的化粪池、排水井、排水篦子、小区道路等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达到运行正常,使用状态良好。
4.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对小区内公共秩序实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实行全封闭划卡通行和24小时监控,设专职秩序维护员执勤对小区内进行不定时的电子巡逻。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正常生活秩序,对小区内突发的火灾,失窃、损坏车辆等治安事件环保事件,事发时应采取措施及时向警方,及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小区车辆停放实施有序管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不准在楼道内存放和充电,存放在物业指定地点,对在有关时间段内影响业主生活的噪音设施管理,看管小区公共财产包括楼道的单元门、窗、消防器材及公用设施设备(乙方不承担业主使用的人身伤害责任,不负责保管住户物品及私人财产,如看管轿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也不承担业主及使用人丢失、损坏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维护小区正常秩序,为业主提供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
5.保洁员管理和业务
对小区的环境,楼道卫生,包活楼外合理布设垃圾桶(甲方自行将垃圾袋送入桶内)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共用区域每日清扫两次,达到三无,每天电梯轿厢,拖擦和清扫两次,方厅和门厅每周托擦三次,每天清扫一次,安全楼道每周扫两次,每周拖擦一次,定期清洁共用部位,门、窗、路灯、楼道灯达到清洁,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定期清掏小区内,检查井及化粪池,定期对环境消毒和灭鼠等。为业主创造一个清新优雅的生活环境。
四.园林绿化管理和服务
对小区内园林路化实施管理和养护,保持园林设施完好无损,花草树木生长茂盛,观赏效果好,为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幽静的居住环境
6.房屋自用部分的管理和维修
自用部分由甲方自行维修,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业主维修有困难的,物业提供有偿服务。
房屋自用部分包括:进户防盗门、室内门、窗、阳台及阳台窗、分隔内面天棚,分户供热阀门。支线和室内供热,供水管线,地热管及阀门,水、电分户表内(含表)设施,室内排水分户支路、卫生间设施,坐便器、水龙头、洗漱盆、电热水器、室内对讲可视话机。室内地面防水。因施工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在保修期,保修期范围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甲方自行联系或乙方协助联系保修部门予以维修。
业主不允许做外墙挂吊框,安装空调不能影响楼下业主(滴水),小区室内外不准堆放物品,如有违反者,物业公司或有关部门罚款处理。
禁止饲养各种宠物(包括家禽),如果饲养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并自行处理好垃圾和粪便,业主如被投诉或者被物业发现,业主对宠物管理不到位,物业有权利作出处罚。
业主维修期间及正式入户后,将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按照物业规定投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高空抛物。违者按照高空抛物的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带三形式,一年合同期满,由业主委员会审批,如果没有特大过错,顺签三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3.1企业营业执照(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3.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并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报价无效。 3.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显示查询时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将被拒绝。3.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核查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打印或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列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将被拒绝。3.7供应商在没有财务状况方面失信记录的前提下,可自愿采取提供《资格承诺函》 的方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可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供应商在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方面失信记录的前提下,可自愿采取提供《资格承诺函》 的方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可不再提供相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河市长发街8号,财政高层B栋门市
方式: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嫩江市开发路32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嫩江市开发路3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明珠小区一期业主委员会     
地址:东海明珠小区一期        
联系方式:杨彬 1984501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嫩江市开发路322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 1804567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80456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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