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87
预算金额1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87

二、项目名称:洪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益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8幢14楼1、2、3号 1,1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益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洪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完成洪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一)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 全面收集已有登记成果的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纸质的或已数字化的申请书、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成果、成果数据库等; 2.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3.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4.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5.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6.最新行政区划数据、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等。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核实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现势权属状态并分类标注,建立台账。 (二)技术路线 在核实已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本地区工作实际,确权登记到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主体,主要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内外业相结合的技术路线,统一组织开展成果入库及更新汇交工作。 (三)整合关联已有登记成果 1.根据对已有登记成果的整理情况,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已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空间数据要完成矢量数据坐标转换(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统一、拓扑检查和处理,非空间数据要进行抽取转换;对未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空间数据要在纸质图件扫描数字化的基础上,利用已知控制点或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上同名地物点,纠正后进行数字化采集,非空间数据要从纸质资料中获取相关信息,逐宗进行信息录入。 2.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缺失信息通过查找登记资料进行补录。 3.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整合关联,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将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不动产和权利、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进行关联。 (四)登记系统功能完善与数据入库 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升级本辖区范围内登记系统,完善或增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功能。 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数据质检和入库,将整合关联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通过质检后,纳入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提前测算成果数据入库的工作量,对数据成果入库所需的服务器、存储容量和备份容量等进行评估,提出扩容计划,确保入库工作顺利开展。 (五)整理登记档案资料 档案材料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原地籍号、档案号等将登记簿和电子档案进行关联,便于追溯。 (六)更新登记成果 1.确定权属界线。核实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状况及权属界线,针对导致变化的法定文书中已有明确界址坐标的情况,不再开展权属指界和测绘;针对其他发生变化的情况,依据权属变化材料,按规定履行权属调查程序,条件具备的,实地指认权属界线,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条件不具备的,可利用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经图上指界签字后采集界址点坐标,形成地籍调查成果。存在权属争议且难以解决的,编制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划定争议区、设立争议宗地;对无争议部分设定不动产单元代码并编码,确定权属界线,纳入登记范围。 2.更新登记成果。经核实原登记成果确有错误或确有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统一集中办理注销、变更、转移或更正登记。因征收导致需办理注销或变更的,利用同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嘱托文件,采取依嘱托方式办理;需办理转移或变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农民集体申请办理;因测绘精度原因导致存在交叉重叠的,在不存在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情况下,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正登记。 (七)验收检查与汇交登记成果 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严格把关成果质量,并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一致性。配合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数据质量检查,并将数据离线汇交至省厅,汇交成果应包括纸质的加盖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公章的报送公文1份和汇交资料清单2份、电子成果数据1份。同时做好数据导出与后续日常增量接入时点的对接。 (九)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2、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因泄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0日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1,1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曦底洁李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要求及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028-38877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楼

联系方式:028-3819000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28-38190008转805

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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