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引进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620240930872230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伟 15099101969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06 12:50 - 2024-10-10 20:00
采购单位:新疆大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共享充电宝引进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租赁服务; 描述:详见需求方案;采购人需求描述:投标人参与竞价时,严格按竞价文件和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响应,附相关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完全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次要参数要求:1项
8200.00
-
买家留言: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报价说明(标黄部分内容),并严格按竞价文件和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响应,附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完全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附件: 【2024.8.18】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引进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竞价文件.docx
【2024.8.18】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引进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需求方案.docx
响应附件要求: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胜利路街道 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红湖校区
送货备注: 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一次报价(包干价),如出现两个以上报价,作无效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须达到甲方最终正常使用要求,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项目所需运输费、保险、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均包含在单台货物(设备)的报价中,不得单列。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或分项报价表)时上述运输、保险、安装、税费、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须包含在货物(或设备)单价中,不得将运输、保险、安装、税费、伴随服务等相关费用单独填报。
合同要求
供货合同,具体以新疆大学提供模板为准
参数要求
★产品详细参数必须单列,直接复制采购人参数,将做无效标处理
报价明细要求
★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内容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单价、详细参数,如不提供将按照无效响应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