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1-330212-04-01-13851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277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3665万元,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65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135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7740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及其他专项咨询服务,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具体指项目管理服务,专项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监理。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前后期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产权交付,协助办理产权证,项目竣工决算报审,协作财务工作,质量保修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产权交付、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为准,状态为托收中的视同已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三)其他: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5.7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4月26日上午9:00点)。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方工
电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玥光宝盒大厦8楼
联系人:李老师、干雪婷、蒋季颖
电 话:0574-88255616、13456148310、1356749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