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7: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7: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3号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7.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06087557 | ||
采购单位 | 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千阳县县城燕伋大道南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293743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华亿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院8幢3单元01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06087557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概况
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3号世纪旺座14楼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H-2024-10-23
项目名称: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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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检委会会议室及讯问室数字化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讯问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3号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3号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3号世纪旺座14楼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千阳县县城燕伋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17829374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亿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院8幢3单元0102号
联系方式:15706087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15706087557
陕西华亿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