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化工)新增6套套膜机组套膜包装机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31222-2111-16283-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化工)新增6套套膜机组套膜包装机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1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韩(化工)新增6套套膜机组及相关配件采购所需套膜包装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222-2111-16283-B1
    2.项目内容:中韩(化工)新增6套套膜机组及相关配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包装系统\420垛/h 0.14kg/袋 16800包/h 自动 防爆
6.00

包1-套膜包装机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套膜机、托盘分拣机、输送线需与现场聚丙烯、聚乙烯生产包装设备(FFS1600)、码垛设备(FFS1600)相匹配,套膜机速度70垛/时。供货商应详细了解现场,仔细核对原包装线图纸,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能与原机组及控制系统匹配,使更新后的整个包装码垛套膜单元能正常运行,满足业主正常生产需要;套膜机满足顶部切制膜技术要求。
    3.1.7 投标人承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8 投标人应提供石油化工同类型产品3个或以上销售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提供至少一份运行良好的用户使用证明。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29日 8:00至2024年1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1月15日 09:00前与雷航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叶正清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一、授权委托书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备注:可在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需安排委托代理人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尽快内完成技术及商务标解密(为确保开标当天解密成功,请提前完成模拟解密流程)。 二、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若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采用在线支付、银行网银或柜台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确认保证金转为中标服务费预收款(请在收到中标结果后尽快完成确认工作,否则无法签订合同)。不同招标项目不同投标单位会生成不同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请严格按支付页面提供的账号和要求支付。投标人若参加重招项目,仍需重新完成报名流程(标书费是否支付以系统为准),由于重招项目生成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保证金需重新支付。采用投标保函支付的,需提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银行保函受益人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招标中心(以此为准),纸质保函的递交和领回都必须与招标机构当面交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的,可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三、初步评审审查标准”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四、详细评审标准”有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对应的评分细则以附件形式发布,请严格按照此评审表以及评分细则要求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五、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响应检索表”做好检索指引,供评审查阅。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表),对同一类评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应。六、投标人如有澄清询问,后附有澄清函模板。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每日登陆平台查看一次。七、标书费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一般是在购买标书一周后开具,系统将自动发送至投标单位填写的联系人邮箱,请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也可直接登录http://ec.sinopec.com自行下载,若状态显示为已开票,即可下载。若在购买标书后两周内未收到标书费发票,请发送邮件(写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等)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八、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九、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接听您来电,请发邮件至wzleih@sinopec.com或拨打招标中心固定咨询热线电话027-88108233。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售卖截止后 3 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wzleih@sinopec.com。十一、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一)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二)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三)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四)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十二、系统已上线发票核验功能,为避免对招投标业务的影响,请提前开展发票信息维护与核验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查看《关于全面应用供应商业绩发票信息管理功能的通知》,网址为:https://bidding.sinopec.com/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faeb1d-0b27-4edd-b81d-886a9389db89&categoryNum=005,或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1.武汉招标中心将全面试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但务必自行保存;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实施在线开标。开标工作应于开标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准时进行,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
    6.4.投标说明:一、1.武汉招标中心将全面试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但务必自行保存;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实施在线开标。开标工作应于开标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准时进行,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U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 请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技术及商务标的远程解密,解密失败的须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顾问或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未成功解密的后果自负。 三、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五、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 六、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采用电汇、在线支付的,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特别说明”。采用投标保函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手机号(备注:可在被授权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开标过程中澄清事宜应由授权代表负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九、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leih@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十、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平台下载,下载方法请参见http://bidding.sinopec.com左下角“操作指南”项下“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十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书模板)。如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项目中对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有要求,请按照附件要求提供。 十二、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十四、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接听您来电,请发邮件至wzleih@sinopec.com 十五、本标段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否决项)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初步评审中提出的资格条件为准。 十六、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十七,本次招标中涉及的所有发票均须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投标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点击“供应商发票”按钮选用发票,本次招标仅接受通过该功能提交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的发票视为无效投标材料且不纳入评审。如招标文件中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雷航
电 话:
17396156015
电 子 邮 件:
wzleih@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叶正清
电 话:
17762551002
电 子 邮 件:
yezq.zh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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