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bx0100-2022-4766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第二次)创建时间日期:2022-11-24 17:00: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2-11-25 08: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2-11-28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标包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CTBX0100-2022-4766
 
 
 
 
 
 
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11】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
3.资格审查方法... 3
4.比选文件的获取... 3
5.参选文件的递交... 4
6.参选人注册... 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5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5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7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7
1.1项目概况. 17
1.2资金落实情况. 17
1.3采购范围. 17
1.4分包(标包)划分. 17
1.5比选方式. 17
1.6比选组织形式. 17
1.7资格审查. 17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1.10参选费用. 19
1.11保密  19
2.       比选文件. 19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19
2.2踏勘现场. 19
2.3参选预备会. 20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0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20
3.       参选文件. 20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20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20
3.3参选报价. 21
3.4参选有效期. 21
3.5参选保证金. 22
3.6备选参选方案. 22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22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23
4.       参选. 23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23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3
5.       唱价. 24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24
5.2唱价程序. 24
5.3异议  24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24
6.       评选. 24
6.1评选委员会. 25
6.2评选原则. 25
6.3评选方法. 25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25
6.5评选报告. 25
7.       中选. 25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25
7.2 确定中选人. 25
7.3中选人公示. 26
7.4中选通知. 26
8.       合同签订. 26
8.1履约保证金. 26
8.2合同签订. 26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27
10.     纪律和监督. 27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27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27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章评选办法. 28
评选办法前附表... 28
1.       评选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2.1初步评审标准. 32
2.2详细评审标准. 32
3.       评选程序. 32
3.1初步评审. 32
3.2详细评审. 33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3.5评选结果. 34
第四章合同条款. 35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5
1 基本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45
2 技术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46
3 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需点对点应答). 46
4 服务(需点对点应答). 46
5 培训(需点对点应答). 47
6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47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48
1.专用印章授权函(如适用)... 49
2.参选函... 50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5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3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4
6.参选一览表... 55
7.参选单项报价表... 56
8.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57
9.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58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59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60
12.制造商授权函 (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 61
13.廉洁参选承诺书... 63
14.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65
15.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填写表... 66
16.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函... 67
17.参选人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68
18.参选文件对评分细则的汇总表格... 69
19. 销售/转许可同意函(若有)... 70
20. 其他实质性条款应答(格式自拟)... 71
第七章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72
第八章 其他. 73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TBX0100-2022-476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本项目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电源适配器
适配器1.0A
24000

2
电源适配器
适配器1.5A
56000

3
电源适配器
适配器2.0A
20000


1.2.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订单下达后7日内将参选产品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参选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参选,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2.1.4.1(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2) 参选人需出具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3)制造商需出具使用代理商参选理由的说明文件。
(4) 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参选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5)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1.4.2 除2.1.4.1规定的两种情形外,若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需针对参选产品采用长期分销模式委托代理商进行销售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2)参选人需出具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3)制造商出具使用对参选产品采用长期分销模式委托代理销售的说明文件。
(4)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参选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参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参选人2020年1月1日-参选截止时间,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适配器)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200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3.3参选产品认证要求:
2.3.3.1参选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1月25日8:30时至2022年1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和4.2.2,获取比选文件。
4.2.1电子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
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付款流程: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0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 平台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1.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顾辰妍
电话:021- 63631129
电子邮件:guchy.sh@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张孙杰、刘相成、赵宇
电话:021-62261110
18964098177、17349790791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zhangsunjie052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11158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电话: 021-6226359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比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和比选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1.1.3
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适配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编号:CTBX0100-2022-4766
1.3
比选范围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划分标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5.1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1.6
比选组织形式
□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电话: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1.7.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8.1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2.1.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八章
其他
2.1.3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比选文件中选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非实质性的一般性商务及技术条款允许最多偏差10项,超过10项,将由评选委员会否决其参选。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核定
□要求核定,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2.3
参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2.4.1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3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
2.4.2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30 日
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如不足2日将顺延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发出。
2.4.4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参选人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且不晚于参选截止时间,以书面方式确认(包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等形式)。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1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3.1.1 商务参选文件,包括:
(1) 
★使用参选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专用印章授权函》。《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
(2) 
★参选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2);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3)。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4);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5);
(6)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参考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7);
(7)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8);
(8)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9);
(9)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0);
(10)  
制造商授权函(含制造商必须使用代理商的说明)(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2);
(11)  
★廉洁参选承诺书(廉洁参选承诺书内容不得作出任何修改或删减,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3);
(12)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4);
(13)  
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填写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选注出能判定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5);
(14)  
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6);
(15)  
参选文件对评分细则的汇总表格(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8);
(16)  
★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要求。
(17)  
其他要求文件:
A.  
售后服务。
B.  
★交货期: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C.  
★付款条件和方式(付款条件和方式内容不得作出任何修改或删减):
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12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
D.  
★保修期: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E.  
其它。
(18) 
销售/转许可同意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9,参选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出具本承诺函,代理商参选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19) 
其他实质性条款应答(格式自拟)
3.1.2  
技术参选文件,包括:
(1)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11),两者如有矛盾,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2)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参选人提交的相关文件,并以技术规格规定的先后顺序排序;
(3) 
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1.3  
参选报价文件,包括:
(1)参选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5);
(2)参选单项报价表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6)。
3.2.2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不增加规定。
3.2.5
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
参选人需按照如下要求编制电子参选文件:
(1)电子参选文件需使用专用制作工具编制,参选人需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通过“我要投标-去投标 ”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后在“操作手册”模块下载并安装“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制作工具”。
(2)参选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50Mb,总容量不超过500Mb。
(3)电子参选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4)电子参选文件须使用参选人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并通过专用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和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对。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参选文件无法上传。
★(5)需参选人与其他第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文件、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文件,参选人与其他第三方均应按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并上传扫描件,如制造商授权函、联合体协议书等;
仅需第三方签字盖章的文件,参选人应上传经第三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如要求制造商单独提供的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等;
仅需参选人签字盖章的文件,视为已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了签字盖章。
★(6)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选保证金(如有)以支票、汇票、参选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8)如业绩等证明文件超出电子参选文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限制,须按下方操作:
①参选人须在“中国电信参选文件制作工具”中对应文件位置上传业绩情况表及说明等文件,说明中必须包含“该证明文件超过50Mb,我方承诺在电子采购系统上递交的大附件为真实有效的文件”。
②该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参选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3.3.3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1.4。
3.3.5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    
★参选人所报税率应符合【销售或进口货物】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2)    
签订合同时,按参选人所报【销售或进口货物】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列。
(3)    
参选报价为买方指定现场交货价。
(4)  
不含税单价最多保留6位小数。
(5)  
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价格计算按照产品分项进行计算。
价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
增值税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价款总价+增值税款总价。
(6)  
参选一览表中不含税总价和含税总价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7)参选人应根据所投设备的实际情况,列出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安装、维护工具、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调测费、督导费、运保费等其它费用清单,详列分项单价、分项总价以及参选总价。
(8)参选人须提供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内容与标准,如需费用,计入分项单价、分项总价以及参选总价。
3.4.1
★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90天
3.5.1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3.5.2
参选保证金形式
不适用。
3.5.4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不适用。
3.6.1
备选参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参选文件份数
参选文件形式和份数:经电子采购系统成功上传的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份。
3.7.6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比选项目:
比选编号:
标包号(如有):
比选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
本文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唱价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参选人名称:(公章)
参选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参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8
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人须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参选人可进入电子采购系统查看电子参选文件上传结果,同时可在唱价前进行CA证书匹配验证。
4.1.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为确保电子参选文件顺利上传,请预留足够时间。
4.1.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
4.1.3
参选文件签收凭证
参选人通过电子采购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后,电子采购系统反馈参选文件上传结果。
4.1.4
参选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6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仅一家或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则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
□重新比选
4.1.7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完成参选文件的上传,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参选文件。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应当拒收。
4.2.1
已递交的参选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参选人可以进入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撤回电子参选文件,电子采购系统将已上传电子参选文件删除,参选人可重新上传电子参选文件。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5.2.5
唱价过程中监督人的产生方式
唱价时,由参选人自荐或推荐监督人。如无自荐或推荐作为监督人的,按唱价记录排列顺序确定各参选人序号,利用EXCEL表格中RANDBETWEEN函数随机抽取一个数字,以此数字对应参选人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监督人。
5.3
唱价现场的异议
在唱价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大厅“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5.4
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电子参选文件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参选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因参选人原因造成参选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参选文件;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参选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参选文件。部分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的唱价可以继续进行。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
6.4.1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6.4.2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1)最多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
(2)评选过程中,若有效参选人不足3人,经评选委员会判定该项目剩余参选文件具有竞争性,按剩余有效参选人个数推荐中选候选人。否则,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上述情况中,若该有效参选人只有1人,且因明显缺乏竞争性被否决参,比选人对该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
 
6.4.3上述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存在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按照综合评分汇总表的排序依次递补其他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
7.1.1
中选人数量
□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_1__个。
7.1.2
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如下:
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3
确定中选人的特殊情形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的,应当按照以下第(2)项原则进行调整:
(1)重新比选;
(2)比选人评选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或参选人为中选人。
(3)比选人对其他所有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无】
7.2.2
中选结果的异议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服务费计取方式:
(1)本项目以“中选金额(含税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比选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见下表:
 
          类型
费率
中选金额
货物比选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1.1%
500~1000万元
0.8%
1000~5000万元
0.5%
5000~10000万元
0.25%
10000~100000万元
0.05%

 
比选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按照计算结果的85%执行,由中选人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3)比选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选通知书中选价的币种相同。
2.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代理机构的付款通知后10天内,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缴清比选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若比选代理机构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仍未收到比选代理服务费,保留收取中选人万分之三每天滞纳金的权利。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参选人试图对比选人进行影响,或对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比较或中选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合同签订前,制造商所提供的产品与已向比选人提供的有效行业授权冲突,则需出具法人代表签字说明的澄清或废止说明文件,若拒不提供视为放弃中选。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1.7.3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2.1.3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
(1)比选文件中选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一般性商务及技术条款指标超过10项不满足的,则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3.2.2
参选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2.2)
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3.3.3
最高参选限价
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3.4.1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第三章评选办法
3.1.1
初步评审
评选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
初步评审
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经参选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参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低于成本价
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
算术修正
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
其他
参选人试图对比选人进行影响,或对评选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中选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8.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7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     中选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 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3中选人公示
7.3.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4中选通知
7.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4.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4.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30分,服务15分,价格45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参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2.5款规定
参选文件格式
参照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
参选函
符合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参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关于参选保证金的规定
资格评审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控股管理关系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联合体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代理商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开票能力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将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核查。
参选产品来源地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参选产品认证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款规定
响应性评审
参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4款规定
商务报价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关于参选报价的规定
低于成本价的情况
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第3.1.3款规定,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1款规定
★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非实质性条款超过10项不满足的则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0分/权重10%
技术部分:30分/权重30%
服务部分:15分/权重15%
价格部分:45分/权重45%
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配分(分)
商务部分
参选文件编写质量的情况
制作较好,内容图片清晰得[2,3]分;
制作一般,内容图片基本清晰得[1,2)分;
制作较差,内容图片模糊得[0,1)分。
3
销售业绩
参选人同类产品(适配器)(2020年1月1日-参选截止时间,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销售业绩总额(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由高到低排序,最高者得5分,以后每相差一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5
企业资质及产品认证情况
提供ISO 9001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包含适配器,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
技术部分
总体技术方案
总体方案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可行性,建设的功能是否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满足的程度与方案的优秀情况进行评定:
方案得当可行性高、情况较好者得[2,3]分;
方案得当可行性一般、情况一般者得[1,2)分;
方案可行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供者得[0,1)分。
3
兼容性要求
与家庭网管的兼容性要求,提供兼容1A、1.5A、2A的适配器兼容性方案。根据方案优劣程度进行评定:
方案得当可行性高、情况较好者得[2,3]分;
方案得当可行性一般、情况一般者得[1,2)分;
方案可行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供者得[0,1)分。
3
线缆材质
防火阻燃绝缘材料,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3C)的安全测试,并提供认证报告。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4
外壳材料
防火阻燃材料,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3C)的安全测试,并提供认证报告。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4
电磁兼容
电源适配器应满足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附录A.1中安装类别4的试验等级要求,且具备4KV(差模和共模)的防护能力。用户侧及网络侧接口应具备0.5KV(差模和共模)的防护能力。全部满足得4分,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4
电力线通信功能
支持电力线通信功能得4分,不支持不得分。
4
防雷功能
雷击:差模±4KV,共模±4KV(B级标准),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4
电压稳定度
电压稳定度≤5%、负载稳定度≤5% (IL=20%~100%),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4
服务部分
履约表现
按照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类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折合成5分计算。若有效参选人无后评估结果,此项得分则取其他有后评估结果的有效参选人此项得分的平均分。若有效参选人均无后评估结果,此项得分统一为3分。
5
售后服务
根据提交的售后服务方案从技术服务、支持、保修等方面综合评估:
方案得当可行性高、情况较好者得[2,3]分;
方案得当可行性一般、情况一般者得[1,2)分;
方案可行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供者得[0,1)分。
3
服务与支持
参选人在保修期内提供5*8小时护支撑得2分,提供7*24小时维护支撑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4
响应承诺
承诺接收到要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得1分, 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得3,不满足不得分。
3
价格部分
报价评分
根据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的有效参选报价依次排序,如参选人的有效参选报价小于等于5家,以参选人有效参选报价(不含税)的平均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45分。每高于基准价5%,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5%,扣1分,最多扣25分。不足5%按此比例扣分。
如参选人的有效参选报价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则去除所有报价中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取余下有效报价(不含税)中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45分。每高于基准价5%,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5%,扣1分,不足5%的,按此比例扣分,最多扣25分。
如参选人的有效参选报价大于10家小于等于20家,则去除所有报价中最高、次高价和最低报价、次低报价后,取余下有效报价(不含税)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45分。每高于基准价5%,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5%,扣1分,不足5%的,按此比例扣分,最多扣25分。
如参选人的有效参选报价大于20家,则去除所有报价中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取余下有效报价(不含税)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45分。每高于基准价5%,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5%,扣1分,不足5%的,按此比例扣分,最多扣25分。
45
扣分项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参选人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扣减对应分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比选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2.2
评分计算原则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1
综合得分相同时的处理原则
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3.4.2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合同条款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  ]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上海]                   
 
买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
授权代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 ]的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和服务。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当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当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上架加电、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工程终验前的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他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由于买方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测需卖方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补货及检测样品领回所发生的物流费等相关费用。
(8)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
(9)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10)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2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及合同总价(含税价)相应变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3.1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以[  ](银行保函、转账、电汇、支票)方式向买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3.2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有权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卖方依据本合同应当向买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减后,卖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  ]日且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的,买方向卖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
第四条 支付
4.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12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
4.2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3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4.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4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
开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账号:[990204011101003101 ]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账号:[1001254009005451592 ]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671143758E ]
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
电话:[021-63240069]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卖方依据附件[/]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4.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方式付至买方和/或采购方。
4.6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卖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到达卖方时生效。
第五 条 发货和运输
5.1货物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合同生效后[
7 ]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24 ]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一]。
5.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六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当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验收
7.1卖方交付的货物应当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卖方保证合同设备(包括设备硬件和设备软件)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7.2买方或者其代表应当有权检验和/或测试/检测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1对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在买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卖方应当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应当至少在开箱检验前[ 2 ]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应当尽快确认。卖方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买方开箱检验及检验结果。
7.2.2卖方同意买方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买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
7.3双方根据第7.2条进行检验和/或测试/检测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及买方检测人员等提供其所需要的检验设施、设备及相应协助,包括由于抽样检测需要卖方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补货和检测样品的领回,卖方因此而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因此向卖方支付额外费用。
7.4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5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当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7.6卖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货物及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卖方还应当依法配合买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如本合同涉及买方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见附件二)。卖方应当确保相关合同设备(含软硬件)设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方可申请项目验收。在申请验收前,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证明其合同设备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网络及信息安全验收自查材料或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出具的安全验收报告等。
第八条 保修
8.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2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8.3 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当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卖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买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当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9.3 如货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货物,同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损失。
9.4 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卖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6 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买方付款之日起至卖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相关的合同设备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当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7若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导致工期延误/产品质量/项目质量等问题的,卖方除应当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等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
11.1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指一方(“接收方”)从另一方(“披露方”)获悉的、对披露方而言具有专属性质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但是,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的。
(2)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3)接收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的。
11.2 接收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11.3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1.4 接收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1.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11.6尽管有上述规定,买方作为接收方向其关联方提供或披露卖方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本条规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的约束。
11.7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买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买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2.2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12.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2.2.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2.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卖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2.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5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2.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2.7卖方在相关投标/参选/应答文件中所作出的关于接受不时修订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详见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的承诺,和/或卖方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所作出的关于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承诺适用于本合同,买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卖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12.8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和保险费
附件二保密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
★(1)要求对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提出的所有要求(自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1  基本要求”起)进行逐条答复。应答时,需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或“不满足”的应答,不得以“了解”、“知道”、“注意到”及“部分满足”等模糊应答。
(2)本章节要求参选人应答具体数据或提供方案、建议的,参选人应按照要求应答或提供,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添加指向性的章节及页码。
1  基本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1.1参选人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
1.1.1提供设备所符合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等),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1.2若参选人的设备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参选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文件。
1.2参选人提供的各项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比选人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比选人指出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设备性能,参选人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
1.3参选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比选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比选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比选人有权追究参选人的责任。
1.4参选人一旦中选,须保障比选人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参选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比选人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参选人应承诺保证实现比选人要求的所有功能。参选人一旦中选,在合同执行时须履行其在参选文件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若有偏差,应无偿补足。
1.6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最新开发的成熟产品。所有配件、附件都应包括在报价中。参选人应提供主要设备的数量和配置说明,且应保证设备配备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参选人无偿补足。
★1.7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的每一项“满足”承诺(特别是对交货期及技术要求的承诺),如中选之后不能兑现,参选人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比选人将把参选人在其参选文件中所作的每项承诺的兑现程度,作为下次选择参选人的重要依据。同时,比选人将保留罚款、拒付终验款甚至退货的权利。
2  技术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3  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需点对点应答)
★3.1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本比选项目的设备督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由参选人负责,其费用应包括在参选总价之内。
3.2参选人需说明安排比选人参加厂验的人数和次数的计划,其费用应包括在参选总价之内。
3.3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对设备的测试项目、指标和测试方法及验收的建议方案供比选人确认。并应提供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及试验的合格标准,参选人应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全责。
3.4设备督导安装、调试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参选人提供。
4  服务(需点对点应答)
参选人所提供的设备后续服务应符合本文件要求,如有异于本文之处需予以说明。参选文件中应载明所投设备为交付和实施过程所制定的《质量服务承诺及具体质量服务保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涵盖本条款项下所有项目。
4.1参选人须在《措施》中对其产品作出售后服务承诺,并应对其在上海本地的售后服务作出详细说明。
4.2参选人须在《措施》中明确将指定专门的工程师负责所投设备的售后服务,并提供专人的姓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4.3参选人须在《措施》中明确在质量保证期间,参选人应该对所投设备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维修。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参选人仍应保证配件充足,并保证设备寿命期内的维修服务。
5  培训(需点对点应答)
5.1参选人应负责比选人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
5.2操作维护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升级等各个方面, 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5.3参选人应详细开列各种培训费用, 如对合同中确定的培训地点、时间等项目, 如果参选人提出变更, 应提出书面通知,并承担变更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5.4培训时间
合同签订后,参选人应尽快安排培训,培训时间最迟不应晚于设备/系统安装阶段。
5.5培训环境及资料
参选人在培训过程中应提供与真实环境类似的实际操作环境。培训过程中,参选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6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需点对点应答)
参选人提供的产品需确保比选人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若参选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造成比选人实际损失的,所产生一切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1.专用印章授权函(如适用)
专用印章授权函
 
 
我单位特授权在      (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在此盖章)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仅适用于要求递交加盖印章扫描件的情形。
 
 
2.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      标包(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不涉及。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9.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4)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将中选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5) 我方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其他补充说明:……
 
参选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比选项目名称)参选。现就联合体参选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比选项目参选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参选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资质等级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   参选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选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选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比选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贴于此处

 
 
 
                         
 
 
 
 
                                   
参选人名称:              
日期:XX年XX月XX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标包[标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  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贴于此处

 
 
 
 
 
 
 
 
6.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标包: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货物名称
参选产品总价(不含税,元)
增值税税率(%)
参选产品总价(价税合计,元)
是否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期
备注
 
 
 
 

示例:订单下达后7日内将参选产品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注:
1、此表应按“参选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参选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2、增值税税率示例:销售或进口货物(如13%)。
 
 
 
 
参选人名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7.参选单项报价表
参选单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标包:
序号
名称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价
(不含增值税,元)
数量
单位
1
 
 
 
 
 
 
2
 
 
 
 
 
 
3
 
 
 
 
 
 
4
 
 
 
 
 
 
5
 
 
 
 
 
 

 
 
 
 
 
 
合计

 
 
参选人名称: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8.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信代码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 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 称
 
企业资质等级或资质证明
 
员工总人数(人)
 
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
 
开户银行
名称
 
帐号
 
地址
 

附1:参选人需附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如示例:
9.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标包[标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标包:      
序号
比选文件的商务条款
参选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参选人名称:
年月日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标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比选规格
参选规格
偏离
说明
 
 
 
 
 
 
 
 
 
 
 
 
 
 
 
 
 
 
 
 
 
 
 
 
 
 
 
 
 
 
 
 
 
 
 
 
 
 
 
 
 
 
 
 
 
 
 
 
 

 
 
参选人名称:
年月日
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点对点应答要求:
★(1)要求对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提出的所有要求(自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1  基本要求”起)进行逐条答复。应答时,需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或“不满足”的应答,不得以“了解”、“知道”、“注意到”及“部分满足”等模糊应答。
(2)本章节要求参选人应答具体数据或提供方案、建议的,参选人应按照要求应答或提供,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添加指向性的章节及页码。
12.制造商授权函 (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3)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4)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应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签章后的扫描件。【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针对特殊情况下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项目,应同时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对参选产品必须采用委托代理模式销售的说明文件。
针对特殊情况下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项目,应同时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对参选产品采用长期分销模式委托代理销售的说明文件。
(3)参选人需出具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4)应同时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对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以上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3.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标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比选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选,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选,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选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注:廉洁参选承诺书内容不得作出任何修改或删减,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14.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的参选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9条款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参选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
年月日
15.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填写表
业绩证明材料填写表
(参选产品xx年销售业绩)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标包: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签约方
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
此合同中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类型金额(人民币,万元)
参选文件页码
说明
 
 
 
 
 
 
 
 
 
 
 
 
 
 
 
 
 
 
 
 
 
 
 
 
 
 
 
 
 
 
 
 
 
 
 
 
 
 
 
 
 
 
 
 
 
 
 
 
 
 
 
 
 
 
 
 
 
 
 
 
 
 
 
 
合计金额:
 
 
 
 
 

注: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请附在本表之后,证明材料需包括
1.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
2.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
3.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
每份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选注出能判定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
 
参选人名称: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16.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函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7.参选人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承诺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针对本项目比选,我公司已充分理解比选文件,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参选文件对评分细则的汇总表格
比选文件要求
商务
 
 
技术
 
 
服务
 
 

注:此表内容由参选人自行填写,并与“第三章评选办法”2.2详细评审条款逐条对应。
19. 销售/转许可同意函(若有)
销售/转许可同意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1.  我方【       (同意/不同意)】买方/采购方将【       (比选项目名称)】采购的设备及相关服务、软件许可等直接或集成其他设备、服务销售/转许可给买方/采购方的客户,买方/采购方向其客户销售/转许可的价格由买方/采购方自行确定,我方不再向买方/采购方及其客户收取费用。
2.  如【我方/我方的代理商】在本项目中选,我方承诺将按照本项目签署的合同(协议)向买方/采购方及其客户提供无差别的服务并保证买方/采购方的客户享有协议下买方/采购方的所有权利。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参选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出具本承诺函。代理商参选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各自出具本承诺函。
2、 代理商参选且制造商出具本承诺函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正文上传制造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0. 其他实质性条款应答(格式自拟)
说明:如交货期、付款条件和方式(付款条件和方式内容不得作出任何修改或删减)、保修期等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请参选人作出具体、明确应答。
 
 
第七章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20120)】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八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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