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3231026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03666102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32310260001 项目名称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二期)项目
标段编号 3207232310260001001001 标段名称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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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二期)项目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灌发改投资【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壤整治(盐碱地改良)、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照明亮化,道路路面工程改造、道路给排水等相关建设,其中土方45630立方米,盐碱地土壤改良33800平方米,绿化33800平方米,道路黑色化处理41280平方米,道牙3000米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42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120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408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2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种植质量标准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执行,养护标准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养护,成活率达到 100%,养护期三年;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估算)、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本项目路面黑色化处理、景观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土方工程、通信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不含电子警察、消火栓施工);

3)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中变更设计、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6)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道路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金额≥2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施工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金额≥2500万元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仅针对投标人业绩)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盐碱地相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排盐、排碱、盐碱地(土)改良、盐碱地原土绿化等。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资格要求)。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建市规(2019)12号、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5至2023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202311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7.1.2、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量评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

工程业绩:3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3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3分)

2.总体方案景观性强、针对性强、与周边环境协调。(3分)

3.针对当地盐碱地土质现状,提出切实有效的种植措施,苗木选择因地制宜、搭配合理。(5分)

4.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2分)

5.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2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5分)

2.投标人获得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的关于盐碱地改良处理修复等相关专利证书(专利权限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1.5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2分)

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4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养护管理方案

1分)

对养护工作程序、养护执行计划、养护质量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 100 页,每多一页扣减 0.1 分。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项目组成员配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1)景观专业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市政专业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给水排水专业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盐碱地园林绿化施工的研究成果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法等),满足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投标人须将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3)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4)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的,仅按一个专业计分。禁止上述人员一人身兼多职(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5

工程业绩

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且绿化或景观绿化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201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且绿化或景观绿化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盐碱地相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排盐、排碱、盐碱地(土)改良、盐碱地原土绿化等,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景观绿化工程(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9、资格审查中的业绩满足要求的可得分。

10以上证明材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市民街新新路48#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8036661024

10.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各投标单位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500MG以内,其中单个节点最大上传容量为20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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