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hqzb-w1001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HQZB-W1001
三、项目预算:1900万元(概算)
四、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
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配送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畜肉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公斤
112563
合同签订后1年
北京市石景山区(3个食堂)、北京市丰台区(2个食堂)

2
禽肉
公斤
46082

3
禽蛋
公斤
47867

4
鱼虾
公斤
32176

5
蔬菜
公斤
331276

6
水果
公斤
132300

7
粮食
公斤
88356.5

8
植物油
公斤
13628

9
饮料、乳制品类
公斤
23235

10
调料类
万元
154.61

说明
备注:
1、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保险、成本、税等一切费用应纳入总报价。投标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单独支付。
2、报价时须按品种类别分别报结算率。
3、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的方式进行,结算率=结算价÷平均价×100%,所有商品平均价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招标前一日商品平均价格为准,所有品类结算率不得超过100%(结算率大于等于100%投标无效)。例:一斤猪肉平均价格为10元,结算价(销售给采购人的价格)为8元,则结算率为8÷10×100%=80%;创价网未公布的商品由甲乙双方组成不少于5人的询价小组,每月初考察市场后确定当月价格。
4、结算价=平均价×结算率
5、采取综合评分法选择五家供应商,合同期限为一年,为确保服务保障质效,更好满足伙食单位保障需求,拟通过竞争择优,正向激励,末位淘汰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约束(三家实施保障、两家候补),排名前三名的三家供应商先对3个点位(石景山区、丰台区)进行轮换供货,每两个星期轮换一次,即6周为一个周期,在该周期结束后对三家供货商进行综合评判(评判细则祥见附件),评分最低的供货商被末位淘汰进入候补席,下一周期由评分前两名供货商和第四名供货商按照上一周期供货规则实施保障,同样周期结束进行末位淘汰,一家供货商进入候补席,下一周期由评分前两名供货商和第五名供货商进行供货,后续周期依次轮候组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且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含港澳台)资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综合性商超、副食品直营店(副食品销售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3年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有效。
(四)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辆自有或租赁核定载重量1.49吨以上厢式车辆,至少含1辆冷藏式货车(冷藏式货车核定载重量与其制冷设备之和不得低于1.49吨),须提供有效车辆彩色照片、行驶证(货车持有人须为公司或公司法人,若为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银行转账记录,并有银行公章),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每月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量均不得少于10人(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五)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副食品供应量满足我部日常需求。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京津冀范围内注册实体企业,且在京津冀范围内经营场所面积(经营场所是指实体营业网点、冷库、保鲜库、仓储等)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以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必须具有冷库,无冷库无投标资格,若为自有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若为租赁场所则须由出租方提供产权证,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并有银行公章(含电子回单专用章、回单专用章等专用章),相关材料均在企业报名时提供。经营场所取得、租赁和银行转账记录时间均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六)依法缴纳税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专用收购票据。提供2022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申报记录。
(七)企业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被政府、事业单位及军队列入黑名单,无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由投标供应商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近3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息平台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由投标供应商提供该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和无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记录(由投标供应商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
(八)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等能力,能够满足我部保障需求;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九)不同商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活动。企业经营场所或库房为同一地址的,企业有关联的,同一集团下不同子公司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均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7月至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二)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制度,配套检疫设备和专业人员或与专业检测机构签有长期合作合同(在有效期内)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4日(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受理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非复印、影印)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1.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报名,同时提供原件);
4.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原件装订,2022年7月至12月);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7.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8.非外(含港澳台)资独资或控股企业声明(原件装订;企业考察时由我部考察组利用信用中国、天眼查和企查查现地查验);
9.不少于5辆自有或租赁核定载重量1.49吨以上厢式车辆,至少含1辆冷藏式货车(冷藏式货车核定载重量与其制冷设备之和不得低于1.49吨),须提供有效彩色照片、行驶证(货车持有人须为公司或公司法人,若为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并有银行公章)。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10.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每月不少于10名员工,原件装订);
11.经营面积证明,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若为自有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若为租赁场所则须由出租方提供产权证,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并有银行公章,同时提供上述场所的现状彩色照片(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12.保密承诺书(原件装订);
13.2022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申报记录(复印件装订,原件报名时提供);
14.企业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被政府、事业单位及军队列入黑名单,无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承诺书。近3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息平台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查询截图和无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记录承诺书。
    15.配套检疫设备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人员证书)或与专业检测机构签有合作合同。
报名资料应做到:
①规范、清晰并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
②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③报名文件不得涂改;
否则将被拒收。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
接受报名材料后,向预审结果合格的报名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实地考察
    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招标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开标评审时将考察相关材料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参考)。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00分
    (二)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逾期提交概不接受。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王助理  18515970455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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