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丰净化水厂厂区部分构筑物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1.6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凯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净化水厂厂区部分构筑物整改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净化水厂厂区内。
招标控制价:816749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长丰净化水厂厂区部分构筑物整改工程,包括厂区阳光板改造、厂区部分构筑物墙体粉刷、鼓风机房、变电所防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2月14日23时59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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