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沁政采询价【2019】第1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13
公告正文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9年度沁阳市柏香镇南西村蘑菇大棚种植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9】第19

1.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294000.00元)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询价内容:采购热镀锌钢管-屋架上弦 1020根、热镀锌钢管-棚内立柱 700根、热镀锌钢管-横拉杆 400根等。

2. 询价项目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2019年柏香镇南西村蘑菇大棚种植项目清单

10座钢结构大棚(规格:50×9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热镀锌钢管-屋架上弦

材料:热镀锌钢管

材质壁厚2.0mm,管径25×50mm

1020

2

热镀锌钢管-棚内立柱

材料:热镀锌钢管

材质壁厚2.75mm,管径Φ48mm

700

3

热镀锌钢管-横拉杆

材料:热镀锌钢管

材质壁厚2.0mm,管径Φ25mm

400

4

热镀锌钢管-卷膜器用管

材料:热镀锌钢管

材质壁厚1.5mm,管径Φ20mm

180

5

组件、卡件

钢丝卡

1550

6

压膜卡

PVCΦ26mm

m

8000

7

棚面膜

材料:聚乙烯薄膜

材质厚度0.12mm

4500

8

地锚

名称地锚

2000

9

压膜绳

名称压膜绳

m

5000

10

卷膜器

手动

20

11

燕尾丝

290

12

卡膜槽

0.7mm

m

2500

13

保温棉被

共四层:(总厚度30mm

第一层为淋膜,第二层为毛毡,第三层毛毡,第四层丝绵。

4500

14

自动卷帘机

四轴,1.5kw

20

相关要求:

A付款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支付,由于部分材料需定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中标企业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材料购买到位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7%,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一年期的质保金,一年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

B质保期:1年。

C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3.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3.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4财库【2014】68号文件《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连续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两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打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

4.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8时至2019年8月9日18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391-3568920)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下载采购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6.报价要求:

6.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6.2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7.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本(U盘)并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于 月 日 时 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连续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售后服务承诺;

7)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8)报价表;

9)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须提交原件以备审查)

8.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截止时间: 2019 年8月13日 9 时 00 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9.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9.1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9.2付款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支付,由于部分材料需定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中标企业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材料购买到位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7%,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一年期的质保金,一年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

9.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9.4质量要求:合格。

9.5质保期:1年。

9.6验收标准:1、大棚建成后能抵抗七级及七级以下风载,安装大棚用钢材使用寿命最少10年,否则中标企业重新购买安装。2、人为破坏、不可抗力导致大棚损害,中标企业不承担责任。

9.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10.采购程序:

10.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10.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0.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1.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合同签订:

13.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13.2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按中标价(成交)金额的10%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账户名称: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建设路分理处

帐号:16-313101040012567

账户名称: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5001014800125

缴纳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在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5. 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人: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

址:沁阳市柏香镇

人:杜先生

话:0391-5066133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焦作市马村区鸿运商城Q2-108室

人:冯先生

电话:0391-8868811 18539131766

16.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6日


沁政采询价【2019】第19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

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

单价

合计

品牌型号

注:报价包含运输费、税费以及市场风险等费用。本项目询价单包括各项单价和项目总价。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报价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质量

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具体内容

包括

备注

报价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