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部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的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公示时限: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8日
三、预算金额
约200万元。
四、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进驻。
2.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3.服务方式:现场进驻
(二)服务要求及需求概况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主要包括环境绿化(定期除草),垃圾处理,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房屋水电设施维护和管理,以及水电费收缴等其他相关要求。
(三)其他服务
1.所需物资:所需物资均需要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免费提供住宿房间1间,办公场所1间,水电费乙方自理。
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履行保密义务,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应急抢修、排故,投标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完成抢修。
3.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服务质量标准,定期完成满意度调查。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月1日。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服务期间确定合同金额,每季度按比例支付一次项目款,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发票,按实缴纳水电费(具体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七)备品备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500元以内的服务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应急抢修响应,应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
(八)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1和2022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八)需要提供主要产品的原厂保修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声明)
(九)包2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中国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产品并出具同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8625034手机:18676825304
监督人:刘先生  电话:(020)-88625013 手机:15521151215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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