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刑侦实验室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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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 08:37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613.68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懿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4237799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荷城加油站侧对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宁,0775-45722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懿贤,0775-4237799 | ||
附件: | |||
附件1 | 质疑回复.doc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刑侦实验室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刑侦实验室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SHZB2017-GG-05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懿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37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荷城加油站侧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宁,0775-4572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懿贤,0775-42377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
一、采购项目内容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刑侦实验室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SHZB2017-GG-051G)质疑函的回复
质疑人名称:北京京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区达盛路5号华懋控股北区3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姜成涛
委托代理人姓名:钟京
联系电话:010-52460251、17710869862
我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贵公司寄达的刑侦实验室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质疑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详细审查,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B标(DNA建库试剂):DNA常染色体STR扩增试剂盒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内公安用户建设DNA数据库广泛应用的成熟产品,拥有中国安全技术防范中心颁发的《中国公安安全产品认证证书》2年(含)以上,所投试剂盒产品名必须在公安部DNA数据库导入界面试剂盒选项列表中具备名录。
理由如下:
用户对应标产品的成熟度提出了最起码的标准,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检验工作,适应实际工作。公安机关有明确要求DNA实验室在日常案件检验、数据库样本检验过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公安部科技局论证过的试剂耗材,2年以上的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实验室有大量的数据录入公安部DNA数据库可供查询,这样在案件排查过程中大大提高比中的几率。所采购产品的最终数据要求上传至公安部DNA数据库,所提交数据应该是真实、有效而且符合公安部规定要求,因此需要供应商所投试剂盒产品名必须在公安部DNA数据库导入界面试剂盒选项列表中具备名录并能导入DNA数据库。
质疑事项2:B标(DNA建库试剂):生产厂商必须具备IS01348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
理由如下:2017年12月5日的更正公告已经说明,请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
质疑事项3:B标(DNA建库试剂):五色荧光技术
理由如下:可以提供6色荧光技术为正偏离。
质疑事项4:C分标(DNA建库试剂):16位点个体识别试剂盒(进口):9.试剂盒生产厂商通过IS018385认证
理由如下:该条不属于实质性技术指标,不要求必须满足。有国际认证资质表明产品质量更好,产品更加稳定均衡性更好,DNA检验数据的质量更好更加安全,DNA实验室出具的结果更加可靠。
质疑事项5:备品备件、耗材及其他等要求:本分标所标进口货物均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须选用进口产品,且选用进口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
理由如下:选择进口产品是经过正当的程序经专家讨论通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的。国产试剂近年来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试剂的稳定性、灵敏性和效价等技术参数方面与进口试剂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使用的设备均为进口DNA设备,进口试剂属于进口设备的专用配套试剂。
质疑事项6:综合评分法:B分标:3、财务状况2份。
综合评分法:C分标:3、财务状况2份。
理由如下:进行招投标的货物都需要右后续的跟进服务,财务状况可以从一方面反应投标人更好的履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本评分项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7:综合评分法:B分标:3、业绩分6分。
理由如下:本项目评标办法设定的业绩要求并非特定区域,及并非特定行业业绩分,采购业绩和业绩金额是为了要求证明投标人在此类投标活动中的履职能力,避免出现在需要履行相关服务时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本评分项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8:综合评分法:B分标:信誉分
理由如下: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包含了后续的技术服务能力,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本评分项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13.6896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