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珠城际NZZ-2标项目经理部广告宣传制作方案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珠城际NZZ-2标项目经理部广告宣传制作方案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我公司中标承建工程,其中部分工程需进行施工分包,诚邀合格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分包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分包工程概况:南珠中城际NZZ-2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安装等全部工序的工作。
3.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及各工点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甲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合理工期节点,并向乙方下达书面通知。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的落实。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甲方工期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且由乙方承担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工期顺延。
4.工程说明:本工程采取中山市相关规范及标准,并须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工程对应的广告制作服务经营范围,并具备工程实施必要的资源。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3月2日,下午14: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南朗镇海富中路16号(南珠中城际NZZ-2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3.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日,下午14:30
五、开标地点:中山市南朗镇海富中路16号(南珠中城际NZZ-2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亚男 电话:1316333236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要对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自行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单价分析表;
3.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企业法人代表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竞标文件则不需该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竞标文件则不需该项)。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注明为“正本”,其余两份标明为“副本”。正本与副本应一致。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注明“南珠中城际NZZ-2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整本竞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
5.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6.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所需费用自理。
7. 竞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山市南朗镇海富中路16号(南珠中城际NZZ-2标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8.竞标文件提交联系人:段亚男,联系电话:13163332360,邮箱:1210542729@qq.com
9.竞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3214:3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
3.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明显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
3.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没单独报价的,视为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4. 因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不一致,评标时均以不含税报价为准。但在合同签订时,将依据中标人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确定增值税税率,签订含税合同。
八、竞标价格
1.竞标价格应为完成本工程和施工过程中维护本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它还包括合同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2.竞标人应按邀请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必须对应填报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竞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完成清单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4.竞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本次竞标邀请书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为暂定量,不作为支付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九、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1.投标文件采用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的,该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处理;
2.依据价格确定备选单位。原则上以有效最低价作为第一备选单位。
3.邀请人劳务分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2天内,邀请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合同支付条款
1.过程结算:甲方应在5日内对乙方所报的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实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结果即视为被乙方确认,并作为当期最终计量结果和结算依据。
2. 2024年、2025年、2026年按结算金额的80%进行支付; 2027年、2028年按结算金额的85%进行支付。
3. 甲方原则上在每次劳务费用结算完成后30日内办理付款手续,但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在业主向甲方的拨款迟延的情况下,本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得以顺延,欠付的工程款均不计息。无论甲方延迟何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均应保证施工进度,并且每月足额向其雇佣的管理人员、民工发放工资。
4.甲方财务部门依据经审批的结算(验工计价)额,在扣除当期结算(验款计价)中应当扣除的应扣款后进行支付。
5.最终结算: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乙双方或者单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14日内审核完毕。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以审核结果为最终验工计价;若有异议,则按第1条款的程序办理。
6.合同封账:最终结算无异议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最终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以甲方单方计算或者核定的数量为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封账。
7.甲方向发包人、监理和其它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仅视为甲方向发包人、监理和其它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必经程序,而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8.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甲方办理结算,以合同单价和工程量计算书载明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而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超耗材料、返工材料机械费用、违约金、有关处罚等费用,也一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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