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9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兆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758-2709273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ZY4.2.4-03-CG-230601
采购项目名称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中标 (成交) 供应商名称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代码 单价
中标 (成交) 价格 0.000000
价格单位
中标优惠率或其它类型价格 387.5



一、项目编号:ZY4.2.4-03-CG-230601 二、项目名称: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001号 单价:387.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填埋运营(含现状渗滤液处理)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和维护,现状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规模100t/d) (1)规范要求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6889-2008;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7)《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234-2006-T; 8)《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 276-2008-T;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10)《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3)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若有新的从其新的标准,同一标椎或规范项目标准值不同的,应用较严值的标准或规范。 (2)填埋场运营、管理和维护要求 1)运营人员: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填埋运营人员不少于8人,应具备填埋场运营经验和服务能力。 2)运营要求:运营单位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维修维护和厂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洁、绿地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档案管理等制度,实现封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营,确保提供可持续垃圾处理服务。 3)运营时间:填埋场作业时间7:30-19:30,同时运营单位需要合理安排用工,确保节假日正常作业。 4)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的Ⅱ级填埋场标准要求。 (3)渗滤液及浓缩液(含存量)处理要求 1)设计水量 现状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规模100t/d)(以进水计),新增浓缩液处理系统(设计规模30t/d)。 2)出水浓度要求 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市政污水厂纳管标准,具体如下: 指标 BOD COD SS pH 氨氮 TP TN 限值(mg/L) 125 250 150 6~9(无量纲) 25 3.5 35 3)气体排放要求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同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标准。 4)库区容量要求 保障填埋场渗滤液存量在安全范围内。 5)处理工艺流程 场内现状渗滤液处理流程为:“渗滤液处理站(主体)+一体化应急处理设备(辅助)”工艺,新增浓缩液处理工艺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或其他全量化处理工艺,采用的工艺应满足出水达标排放要求。 6)场地使用 ①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场内现有设施,新增浓缩液处理设施需利用填埋场红线范围内的场地。(采购人可提供适当协助) ②中标供应商可合理使用场区内的沼气。 7)渗滤液处理投入人员 渗滤液处理系统应当配备运营人员不少于10人(含浓缩液处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正常运行需求。 8)服务内容和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负责现状渗滤液处理设施安全环保运行,保证渗滤液处理各工艺段及出水达标排放。 ②浓缩液处理工艺确保技术成熟、运行可靠稳定、性价比高,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人现有的设施、设备、水质以及生产情况,由采购人授权后增加浓缩液处理系统。 ③★如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工艺,浓缩液处理后产生的盐泥量不高于渗滤液总进水量的4%,含水率不高于60%,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蒸发系统产生的盐泥固化、打包、装车并填埋。(如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工艺的需提供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格式自拟) ④项目用电扩容、接入及通讯等均由采购人负责,电费参考当地同等用电单价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⑤中标供应商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和实施渗滤液处理厂生产计划,按需要及时购置渗滤液处理所需各类材料。 ⑥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所有设施、设备、机械、电气、自控等方面的检修、维护、保养。 ⑦中标供应商按时填写各项生产、维修、化验记录,编写月报、年报,实现渗滤液处理过程废气排放、厂界气体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⑧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水质检验,以及大气、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监测等工作。 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所有污泥运至填埋区。 ⑩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区范围内建筑物、设施、道路、绿化带、水沟等清洁工作,保证日常生产有序进行,保证排水设施通畅。 ⑪中标供应商负责编制设施、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和实施购买、安装更换。 ⑫中标供应商负责生产所需的危化品申请、备案、采购、登记等使用工作,确保危化品严格管理。 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绿色循环产业项目(垃圾焚烧厂)正式运营后一个月内,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垃圾,不再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用,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时间为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作为计费终止日。本采购项目按日垃圾填埋量212t/d、浓缩液(含存量)日处理量暂按43t/d估算,3年运营服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497.1015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89.50
1-2 垃圾处理服务 浓缩液处置 浓缩液(含存量)处理系统建设运营 (1)规范要求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6889-2008;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7)《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234-2006-T; 8)《垃圾填埋场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CJ 276-2008-T;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10)《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3)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若有新的从其新的标准,同一标椎或规范项目标准值不同的,应用较严值的标准或规范。 (2)填埋场运营、管理和维护要求 1)运营人员: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填埋运营人员不少于8人,应具备填埋场运营经验和服务能力。 2)运营要求:运营单位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维修维护和厂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洁、绿地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档案管理等制度,实现封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营,确保提供可持续垃圾处理服务。 3)运营时间:填埋场作业时间7:30-19:30,同时运营单位需要合理安排用工,确保节假日正常作业。 4)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的Ⅱ级填埋场标准要求。 (3)渗滤液及浓缩液(含存量)处理要求 1)设计水量 现状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规模100t/d)(以进水计),新增浓缩液处理系统(设计规模30t/d)。 2)出水浓度要求 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市政污水厂纳管标准,具体如下: 指标 BOD COD SS pH 氨氮 TP TN 限值(mg/L) 125 250 150 6~9(无量纲) 25 3.5 35 3)气体排放要求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同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标准。 4)库区容量要求 保障填埋场渗滤液存量在安全范围内。 5)处理工艺流程 场内现状渗滤液处理流程为:“渗滤液处理站(主体)+一体化应急处理设备(辅助)”工艺,新增浓缩液处理工艺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或其他全量化处理工艺,采用的工艺应满足出水达标排放要求。 6)场地使用 ①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场内现有设施,新增浓缩液处理设施需利用填埋场红线范围内的场地。(采购人可提供适当协助) ②中标供应商可合理使用场区内的沼气。 7)渗滤液处理投入人员 渗滤液处理系统应当配备运营人员不少于10人(含浓缩液处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正常运行需求。 8)服务内容和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负责现状渗滤液处理设施安全环保运行,保证渗滤液处理各工艺段及出水达标排放。 ②浓缩液处理工艺确保技术成熟、运行可靠稳定、性价比高,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人现有的设施、设备、水质以及生产情况,由采购人授权后增加浓缩液处理系统。 ③★如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工艺,浓缩液处理后产生的盐泥量不高于渗滤液总进水量的4%,含水率不高于60%,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蒸发系统产生的盐泥固化、打包、装车并填埋。(如采用蒸发脱盐系统蒸发脱盐工艺的需提供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格式自拟) ④项目用电扩容、接入及通讯等均由采购人负责,电费参考当地同等用电单价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⑤中标供应商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和实施渗滤液处理厂生产计划,按需要及时购置渗滤液处理所需各类材料。 ⑥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所有设施、设备、机械、电气、自控等方面的检修、维护、保养。 ⑦中标供应商按时填写各项生产、维修、化验记录,编写月报、年报,实现渗滤液处理过程废气排放、厂界气体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⑧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水质检验,以及大气、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监测等工作。 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所有污泥运至填埋区。 ⑩中标供应商负责渗滤液处理厂区范围内建筑物、设施、道路、绿化带、水沟等清洁工作,保证日常生产有序进行,保证排水设施通畅。 ⑪中标供应商负责编制设施、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和实施购买、安装更换。 ⑫中标供应商负责生产所需的危化品申请、备案、采购、登记等使用工作,确保危化品严格管理。 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绿色循环产业项目(垃圾焚烧厂)正式运营后一个月内,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垃圾,不再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用,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时间为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作为计费终止日。本采购项目按日垃圾填埋量212t/d、浓缩液(含存量)日处理量暂按43t/d估算,3年运营服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497.1015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29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治威(采购人代表)、郑卫斌、邝春燕、郑洁青、李璇、赖敏、邓志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7.891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29 20.00 9.54 86.83 1 1
广东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金龙峰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43 20.00 9.74 77.17 2 2
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86 20.00 9.74 69.60 3 3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71 8.00 10.00 47.71 4
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71 4.00 9.81 34.52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行政中心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0758-6661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兆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段6号中源誉峰一期5号楼B-1704室~B-1706室
联系方式:0758-2709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8-2709273
广东兆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pdf
  • 附件名称 2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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