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度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2024-1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95592766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2024-2026年度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受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2024-2026年度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43
3、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人数要求 | 单价(费率)最高限价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
1 | 1-1 | 劳务派遣:收费员、驾驶员、路勤员、清障员、养护工岗位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 120人 (须接收现有派遣人员) | 劳务派遣管理费:50元/人•月 | 93619000元 |
1-2 | 劳务业务外包:收费业务、道路勤务业务、食堂业务、票道及常态化保洁业务、养护业务、驾驶业务及其他岗位业务等第三方劳务业务外包,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 600人 (其中道路勤务协助人员25名、养护人员8名,须接收现有外包人员) | 业务外包服务费:7.5% |
3.2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劳动报酬、五险、保险保障费用、税费、企业利润、劳务派遣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
3.3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测算依据为,其中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劳动报酬为:73000000元(固定值不做下浮,据实结算,由实际人数*对应岗位固定工资得出);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单位五险:15000000元(固定值不做下浮,根据实际产生的劳动报酬结算);劳务派遣管理费为:144000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50元/人/月*24个月*120人得出,最终以中标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为准);业务外包服务费:5475000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实际产生的劳动报酬*7.5%得出,最终以中标的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为准),上表中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采购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3.4 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投标报价(劳务派遣单人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比率)固定不变。
3.5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税金、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费用、责任等各项费用。
3.6业务外包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税金、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合同包含风险、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及中标人提前介入的费用。
3.7 中标人为派驻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员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派遣人员还需缴纳公积金,各类保险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3.8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或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须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t@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351008270018010038357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6月12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http://218.85.66.147:50142/)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2号楼6、7层
电 话:0591-38359908
联 系 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559276659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t@163.com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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