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108
二、项目名称:移动便携式人像车辆抓拍核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太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4栋1913 | 69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太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移动便携式人像车辆抓拍核验设备 | 详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分项报价表 | 详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分项报价表1.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货物。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货物如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如CCC认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销售许可证等),供应商报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相关规定。 | 1.00(批) | 692,000.00 | 6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意、沈小勇(采购人代表)、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10,5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323210200001983[2023]00189。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0,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6.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联系方式:028-8366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3977836、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话:028-83977836、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