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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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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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 |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3150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6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2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内(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兴路以北,福州路以东)。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配套用房 | 所在层数 | 1-2/3。 | |||
租赁面积 | 5,220.95平方米,其中:1层:2,529.31平方米;2层:2,691.64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租赁期及租金计算日期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90日后的次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详见“特别提示”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100,00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标的相关1层部分(约1层的1/2)为占用状态;其他为闲置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无 | ||||||
其他情况 | 出租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证编号: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26740号);出租标的为钢混结构,通水、通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113,09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5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113,100.00元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5606782233 住所:安徽省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辅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俊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食堂及相关生活配套业态(第一层须经营食堂);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至出租标的计租之日止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饰、装修的时间,该期间不计租金,不在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出租标的相关1层部分(约1层的1/2)为占用状态,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占用方竞得,则在出租标的计租之日前,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占用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相关占用部分按移交日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涉及相关炊具、餐桌等设施、设备归原占用方所有,移交前由出租方协调原占用方清理),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截止日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出租标的相关占用部分则在占用方撤离清场后办理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相关1层部分(约1层的1/2)为占用状态,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占用方竞得,则在出租标的计租之日前,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占用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相关占用部分按移交日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涉及相关炊具、餐桌等设施、设备归原占用方所有,移交前由出租方协调原占用方清理),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出租标的相关占用部分则在占用方撤离清场后办理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一层仅作为开办食堂使用,出租标的相关二层作为生活配套业态使用(具体业态须在投入使用前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如涉及相关配套业态调整,需出租方审核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前,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6、意向竞租方承诺:食堂正式营业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上报食堂运营管理方案,出租方可以对运营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再优化,承租方原则应予以采纳,运营管理方案经过出租方评审再优化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调整和优化,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交申请并取得出租方审核同意;承租方应确保食堂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外正式营业。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注重食品安全,保持出租标的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如违反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涉及相关经济处罚、赔偿、医疗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自付盈亏,必须严格遵守出租方及园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条件接受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出租方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人民币3,113,100.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附件:标的照片.rar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郑经理(0553-3117537)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3117532)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一期食堂、娱乐活动中心第一、二层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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