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3-检测-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质比价,请受邀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 比质比价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太古仓复建区旧厂地块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二) 项目编号: ZB-2023-检测-04
(三)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报价限价为人民币2508766.72元(含税),其中预留金73070.88元(含税),预留金为固定报价,不允许调整。
(四)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五)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 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七) 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八) 采购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太古仓复建区旧厂地块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工程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检测工作,具体以工程检测服务清单为准。工程检测服务不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土壤氡浓度检测、用于消防验收的消防设施检测,用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用于卫生防疫验收的空调通风系统、二次供水卫生学检测,外水、外电、燃气工程相关检测,基坑工程监测、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及时编制检测方案报政府质监部门审批,按质监部门批复的方案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九)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十) 采购要求: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报价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报价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 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报价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二) 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一) 获取比质比价文件方式:
1.报价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 报价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3. 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
(二)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三) 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报价人可登录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gz.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4号3仓(仅限办公用途)
联 系 人: 何工
联系电话:020-82157180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83050907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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