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JT-XM-XBCG-HW-202408-0432
2.2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仪器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采购桥梁孔道灌浆质量检测仪器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桥梁孔道灌浆质量检测仪 | 产品用途: 预应力孔道灌浆质量定性检测 预应力孔道灌浆质量定位检测 符合规范: 《冲击弹性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T/CECS 925-2021) 《冲击回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规程》(JGJ/T 411-2017) 《桥梁预应力孔道注浆密实度无损检测技术规程》(T/CECS 879-2021) 《桥梁混凝土结构无损检测技术规程》(T/CECS G:J50-01-2019) 《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密实度冲击弹性波检测技术指南》(T/CHTS 10012-2019) 性能指标: 1.独兼容孔道灌浆定性检测和定位检测功能 2.定性检测采用无线数据采集模式,定位检测可采用有线或无线的采集模式进行数据采集无线传输距离空旷环境下可达100m 3.仪器具备数字滤波、频谱分析等数据处理功能,具备色谱图成像展示及平滑处理的功能,测试结果直观 4.支持WiFi实时监控无线上传,实现智能云检测 5..显示方式: ≥8.4寸真彩液晶显示屏 6.主控系统: 低功耗嵌入式系统 、操作系统:Linux 7..采样长度: 1k、2k、4k、8k、16k、32k连续可调 8.采样频率: 最大频率不小于1MHz 9.防护等级: IP65 10..A/D采样精度: 24位瞬时浮点 11.无线传输距离:可达100米 12.同步精度:1个采样间隔 13.主机采集端口: 1个有线采集通道,1个无线采集通道,定位检测支持无线采集和有线采集两种方式 14.上传方式: WiFi 15.供电模式:可拆卸锂电池,续航时间超8h 以上参数需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使用手册,印刷彩页或网站可查 | 1套 |
2.4 最高投标限价:172000.00元人民币(含运费、含1%增值税专票等);
2.5 质量要求: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及使用的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1%专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额95%的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额5%的货款。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日内完成供货。
2.8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近三年(2021 年8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询比。
3.7 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1 个标包参与询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2日00时00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以后同此表述 补充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壹仟伍佰元(¥1500 元整)
5.2 供应商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8日13时30分 。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8月28日13时30分 。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月华路、雨润路西北侧D2栋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451-82834787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花园街252号
电 话: 0451—5560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