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2[2024]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ccfn005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51-62721723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凡0551-627219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N005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12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请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资料员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则提供2023年6、7、8、9、10、11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联系方式:0551-6272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凡   

 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 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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