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car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海珂紫云庭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海珂紫云庭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海珂紫云庭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2-510724-04-01-714024] FGQB-00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低压设备、弱电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2-510724-04-01-714024] FGQB-00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花荄镇辽宁大道(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
房地产项目开发新建,容积率≤2.6,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3000㎡,拟建8栋(地上17层、地下1层),配套社区用房约18㎡、物管用房约186㎡.业委用房约50㎡,车位拟配665个(预留充电桩100个)。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期:60天(交货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设备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car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ca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高低压配电设备或弱电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新承接或正在供货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ca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car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全权负责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确定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高低压设备、弱电设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2 00:00至 2023-06-26 09:30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6 月 26 日 10时 2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 16 号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向女士  
电    话: 1398117205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05 月2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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