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shy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姜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娟18993730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2
公告正文
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3-03-12 09:4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SSHY2023-011
项目名称: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资金来源: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采用费率报价,以施工中标金额为依据,最高费率为1.5%。
项目概况:
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对野麻湾村20座墙体受损日光温室进行钢筋加固,敷设直径160mm主供水管线1100米、直径50mm支供水管线2400米、新建检查井25座、更换卡式智能水表70个。对观蒲村51座钢架大棚实施骨架维修改造,更换棚膜、压膜带及防虫网,铺设滴灌,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更换现有24座大棚种植土,新建40平方米管理用房及40平方米仓储房各1座,围栏3048米。
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流转平整泥沟村一二三组土地400亩,其中:一组190亩,二、三亩210亩。新建管理用房2座,清除现有机耕路3010米,新建机耕路1146米,堆设地埂9624米,铺设管灌、配套架设滴灌及水肥一体化设备。新建胡萝卜高标准生产基地1个,300平方米胡萝卜清洗车间1座,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基础设施。
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流转平整野麻湾村一组土地585亩,清除现有机耕路4682米,新建机耕路3417米,堆设地壖14040米,拆除更换水肥一体化设备2套,引进新品种西瓜及蔬菜籽苗,配套管灌、滴灌等设施。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2022年或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申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任意一个月人员社保证明),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2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为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此配备要求);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提交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复印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2日09:4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网址:www.gsei.com.cn),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姜洋
联系电话:1809373974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18993730121
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3-03-12 09:4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SSHY2023-011
项目名称: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资金来源: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采用费率报价,以施工中标金额为依据,最高费率为1.5%。
项目概况:
新城镇野麻湾村、观蒲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对野麻湾村20座墙体受损日光温室进行钢筋加固,敷设直径160mm主供水管线1100米、直径50mm支供水管线2400米、新建检查井25座、更换卡式智能水表70个。对观蒲村51座钢架大棚实施骨架维修改造,更换棚膜、压膜带及防虫网,铺设滴灌,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更换现有24座大棚种植土,新建40平方米管理用房及40平方米仓储房各1座,围栏3048米。
新城镇泥沟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流转平整泥沟村一二三组土地400亩,其中:一组190亩,二、三亩210亩。新建管理用房2座,清除现有机耕路3010米,新建机耕路1146米,堆设地埂9624米,铺设管灌、配套架设滴灌及水肥一体化设备。新建胡萝卜高标准生产基地1个,300平方米胡萝卜清洗车间1座,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基础设施。
新城镇野麻湾村精细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流转平整野麻湾村一组土地585亩,清除现有机耕路4682米,新建机耕路3417米,堆设地壖14040米,拆除更换水肥一体化设备2套,引进新品种西瓜及蔬菜籽苗,配套管灌、滴灌等设施。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2022年或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申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任意一个月人员社保证明),须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2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为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此配备要求);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提交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复印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2日09:4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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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网址:www.gsei.com.cn),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姜洋
联系电话:1809373974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18993730121
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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