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yzfcg2023-61号
预算金额63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科技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普花15299373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ZFCG2023-61号 
    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0000  
    最高限价(元):6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工程开工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保证金: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负责人需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科技学院
地 址: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联系方式:0996-676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15299373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花
电 话:15299373356
附件信息:
22-新疆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8.10(2)(2).doc
278.5K
意向公开说明.docx
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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