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洪市财政局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hx2024-招-06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景洪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李霞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蜀东0691-2122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HX2024-招-062
项目名称: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A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7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完成35家单位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在全市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从全市的绩效自评项目中,每个一级预算单位抽取一个项目或预算单位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复核,项目待自评结束后根据情况进行选取);(3)配合采购人完成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4)完成1-2个新增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待年底根据情况进行选取)。项目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B包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二次)B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7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完成35家单位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在全市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从全市的绩效自评项目中,每个一级预算单位抽取一个项目或预算单位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复核,项目待自评结束后根据情况进行选取);(3)完成1-2个新增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待年底根据情况进行选取);(4)梳理1-2个分行业分领域的指标体系建设工作;(5)负责开展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1次。项目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且愿为其承担民事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制在一个PDF文档或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hxzb2122333@163.com,PDF文档或文件夹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包段、供应商、联系电话等内容。文件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供应商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691-2122333、15287260390。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包段,分别是:A包、B包。供应商可根据业务范围和企业实力,参加一个或多个包段的投标,但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成交一个包段。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按A、B包的顺序对各包段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评审,供应商一旦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不予通过其余包段符合性审查。
2.服务地点:景洪市财政局内(景洪市坝吉路1号)。
3.服务标准及要求
3.1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要求
(1)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服务要求:按照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出具实施方案,内容要具体、清晰符合主客观要求,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法、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便于评价;实施方案内容要反映评价实施工作概况,要涵盖各项内容,要主次分明、逻辑清晰、简明扼要、易于理解,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评审。
(2)实地评价服务要求:实地评价要关注项目历年实施情况和当前现状,不局限评价年度期间实施内容,确保纵向可比;要充分参考全国、全省、全州水平和行业现状,确保横向可比;要结合项目实施重点合理选取实地调研点,并全面深入了解,不流于形式和浮于表面。样本数据充足。项目实施的问题成效和经验等情况要样本充分,数据有效,能代表项目主要情况。
(3)绩效评价报告服务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事项应当全面、完整、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引用数据和文件等相关依据要来源可靠、内容分析要透彻,所作出的判断和结论要基于客观事实,有足够的依据支撑。各项指标评价要有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记录。评价报告应当结构合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使用语言不带有偏见或暗示。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相呼应,语言简明扼要,篇幅适中,版面简洁。评价结果切实能改进部门预算管理或政策改善提供参考,内容分析要透彻、问题揭示要深入,经验总结要有独创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建议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报告需经会审通过后,由项目主评人签字盖章后形成最终报告。采购人将组织评价项目单位、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
3.2对绩效自评复核服务要求
(1)对复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与预算资金安排的匹配程度做客观公正的匹配分析等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材料要保存完整。
(2)对重点项目需要到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3)按照复核项目出具自评复核报告,报告内容需要完整真实,披露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对每一个复核项目进行重新打分,有具体的评分明细表,且依据充分。
3.3服务标准
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1〕7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西财监绩发〔2022〕2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的通知》(景财监绩〔2023〕2号)文件的规定,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财政局     
地址:景洪市坝吉路1号        
联系方式:李霞0691-2152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汪蜀东0691-2122333、1388793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 话:  0691-2122333、138879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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