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川市康成农牧有限公司手太岭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吴川市康成农牧有限公司手太岭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由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吴川市康成农牧有限公司手太岭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吴川市康成农牧有限公司手太岭养殖场扩建项目位于吴川市长岐镇高辣乡上那陵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762964,21.516323),土地租赁面积约172亩(包括山林消纳面积),场区(猪场)占地面积约96亩,猪舍建筑面积共25800m2。项目主要采用自繁自养模式进行生猪生产和销售,包括种猪、仔猪、育肥猪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三元杂交优质肉猪、各类优质种猪。项目设有主体工程(含母猪舍、保育舍、种猪栏、产房、和育肥舍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含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氧化塘和无害化沉死猪井)。项目的主要配备妊娠舍设备、分娩舍设备、保育舍设备、种猪舍设备、育成舍设备等。项目设计年出栏生猪4万头,其产品方案为1、存栏数量(头/年):生产母猪1500、公猪30、哺乳仔猪3000、生长猪7000、商品育肥猪 8000;2、年出栏育肥猪为40000头/年。项目的劳动定员为35人,项目内提供员工食宿。项目年工作360天,采用两班倒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设置隔声屏障,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清洗运输车辆,施工人员的就餐在项目周边的餐馆解决,其生活污水由租住房屋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或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解决;采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边界围挡、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及清洗等扬尘防治措施;开挖土方应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周边排水;回填土方应及时平整、碾压,做好施工作业面上的边坡排水和施工场地的排水,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弃渣场。

运营期: 1、废气,项目的恶臭废气主要来自猪舍、堆粪间、污水池;其防治措施如下: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猪粪便排出后臭气的产生;对污水池、沼气池、生化池和污水管道等加盖密闭;对污水处理站、堆肥场等场所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粪便尿液、清洗猪舍,加强猪舍的消毒和通风,加强猪场的绿化;沼气经过脱硫塔、气水分离器和凝水器等专用设备净化处理后,可作为清洁能源用于项目发电和食堂的燃料,沼气发电机组尾气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 2、废水,项目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和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尿液单独收集,干燥清理粪便,做到粪尿分离;经隔油隔渣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流程为机械格栅栏+固液分离+一级厌氧池+黑膜沼气池+好氧池+兼氧池+二级好氧池+沉淀池+紫外杀毒)进行集中处理,尾水一部分用于猪场周边林地灌溉,另外的废水用于猪舍的冲洗。项目的猪舍、废水处理设施和干粪暂存车间等区域须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并于场内设置监测井,监测项目地下水的水质。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设隔声罩、基础防震减振和消声器,管道采用软接头连接,并采用合理布置、建筑隔声和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等降噪措施。4、固废,项目采取干清粪、粪污实行固液分离方式;猪粪、污泥收集后外售;饲料残渣回收作饲料,病、死猪于无害化沉猪井深埋处理,后期运往吴川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废疫苗瓶、废消毒瓶等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5、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水的超标排放和沼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等,建设单位须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采取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将环境风险影响降到最低。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公示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联系电话:0759-5553231、0759-5579899(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吴川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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