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标段一)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331151-04-01-9932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俊玲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浩雷0578-25711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标段一)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3】016号
一、招标条件
铁建城发新澜(丽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标段一)已经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31151-04-01-993266 ,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工程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规模
1、项目总投资:项目一标段工程费用约43892.92万元。
2、工程规模: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东到绿谷大道、北至成大街、西至龙庆路、南至水阁村南侧支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4万平方米,现对该项目的标段一进行EPC总承包招标,标段一位于项目龙庆路与成大街交叉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4.66万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要求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不包括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设计。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空调、充电桩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以上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管理的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等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的报批办理服务。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负责对由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燃气、自来水(总表之前)等单位实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单独计取)。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电、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实施费,发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9.培训工作范围。交付的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与操作要求:按合理的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要求。对于有上岗证或操作证要求的有关设备的运营使用与操作,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93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本项目需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争创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施工工地需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设计资质(1)或(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业绩:
1.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任一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或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②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③房屋建筑:不包含工业厂房。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4、施工负责人:
(1)建筑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 2 月28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招标人:铁建城发新澜(丽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福大厦7楼
联系人:张俊玲
电话:158293189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一楼
电话:0578-2571155
联系人:蓝浩 雷招华
邮箱:312740844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2 月28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2月28日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3】016号
一、招标条件
铁建城发新澜(丽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标段一)已经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31151-04-01-993266 ,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工程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规模
1、项目总投资:项目一标段工程费用约43892.92万元。
2、工程规模: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未来社区项目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东到绿谷大道、北至成大街、西至龙庆路、南至水阁村南侧支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4万平方米,现对该项目的标段一进行EPC总承包招标,标段一位于项目龙庆路与成大街交叉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4.66万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要求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不包括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设计。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空调、充电桩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以上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管理的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等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的报批办理服务。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负责对由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燃气、自来水(总表之前)等单位实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单独计取)。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电、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实施费,发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9.培训工作范围。交付的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与操作要求:按合理的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要求。对于有上岗证或操作证要求的有关设备的运营使用与操作,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93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本项目需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争创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施工工地需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设计资质(1)或(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业绩:
1.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任一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或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②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③房屋建筑:不包含工业厂房。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4、施工负责人:
(1)建筑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 2 月28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招标人:铁建城发新澜(丽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福大厦7楼
联系人:张俊玲
电话:158293189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一楼
电话:0578-2571155
联系人:蓝浩 雷招华
邮箱:312740844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2 月28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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