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固碾城中村改造保利滨河上院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备[2020]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保利草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块一1#楼至5#楼、9#楼、地下车库(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尖草坪区南固碾村,总建筑面积109187.2㎡,其中1#楼13792.93㎡、31层、高度92.55米、剪力墙结构;2#楼18350.07㎡、33层、高度97.1米、剪力墙结构;3#楼20878.93㎡、32层、高度95.45米、剪力墙结构;4#楼17849.9㎡、32层、高度94.2米、剪力墙结构;5#楼20660.02㎡、32层、高度95.45米、剪力墙结构;9#楼3955.25㎡、7层、高度24米、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一)建筑面积13700.1㎡、1层、高度4.6米、框架结构;工程总投资额约2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8)联合体各方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10)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1)投标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16时00分至2021年7月16日17时00分,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http://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http://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保利草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南路128号保利香槟国际商业2号楼4层
联系人:张凯峰
电话:0351-782532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 系 人:张静、李静、兰亚珍、李新民、韩改红
电 话:0351-777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