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川县定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灵川县重点流域(道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一册八定路污水管网完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95.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622001
预算金额395.02万元
招标公司灵川县定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95.02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华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定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灵川县重点流域(道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一册八定路污水管网完善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622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定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定江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其中绿化工程主要为鸭脚木、红继木球种植;路灯工程主要为8米单臂太阳能路灯;污水管网工程主要为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00、雨水检查井、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等;道路工程主要为浆砌石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面层、以及旧混凝土路拆除恢复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9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950211.8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华,注册编号:桂245101013972,身份证号:452324********3016 | ||||
专职安全员 | 易芳,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3262,身份证号,452329********14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南片区) III标 1.2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标 1.3资源县两水乡污水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55.97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961327.9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俸定荣,注册编号:桂245111120499,身份证号:450304********0011 | ||||
专职安全员 | 杨泽旭,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4473,身份证号:450328********27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汉江路项目 1.2钟山县东环路工程四标段 1.3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1.47分,桂林市一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3959369.69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庞宇,注册编号:桂245181868982,身份证号:450923********8032 | ||||
专职安全员 | 周源,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8)0019802,身份证号:450322********15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1.1桂林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雁山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达段) 1.2桂林市秀峰区莲花路工程(K0+000-K0+330路段)及(K0+330-K0+900路段)剩余工程量 1.3桂林市雁山新城区中心环线B段道路工程BT融资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3.54分,桂林市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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