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1:一厂污水站废气收集处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ZDF0027GC20BT-0133)
公示开始时间:发布之后自动生成 公示结束时间:发布之后自动生成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怡清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598778.45元,质量:合格,工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54892.11元,质量:合格,争取优良,工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北载德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10397.67元,质量:合格,工期:9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怡清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钱志军,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070810101。
中标候选人(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苏232101112870。
中标候选人(湖北载德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浩,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鄠14217182962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怡清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载德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湖北楚澄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清单报价表与招标文件提供的确认版清单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擅自改变、拆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或因采用施工方法不一致而造成的表述差异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的;或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较,存在任何一处不一致或漏项的(小数点后数据轻微误差的除外);”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判断其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武汉怡清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价为:1598778.45元。
中标候选人(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1954892.11元。
中标候选人(湖北载德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2110397.67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283号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人:刘丽莎
电 话:18107263235 电 话:13477070905
电子邮件:zblw@wdhac.com.cn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