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凯发花苑)供电设备采购
金额
10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20180824463
预算金额10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玉0515-89719985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凯发花苑)供电设备采购 |
||||||||||||||||||||||||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凯发花苑)供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2018082446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凯发花苑
)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
2.2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凯发花苑小区内各类0.4kv低压开关柜采购、运输、供货等以及与其相关的衍生服务等。
2.3预算价:
105.90
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1
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及辅助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
2.5本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主要包括
凯发花苑
小区内各类0.4kv低压开关柜采购、运输、供货等以及与其相关的衍生服务等;本次招标具体范围、要求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 (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为:
http://221.231.107.42
)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
8
月2
4
日8:30至2018年
8
月
30
日18: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所有标段全部
采用
子账户缴纳方式,
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
。
履约保证金
数额每标段均
按合同额5%执行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105.90
万元;
七、付款方式:
所有采购设备供货完成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15%;所有采购设备供货完成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的两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剩余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九、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对于预算评审价达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标段,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
65
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通知公告栏。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东院西南小楼
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张
文
联
系
人:
王建玉
电
话:
13912567286
电
话:
0515-
89719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
年
0
8
月
2
4
日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号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01
8
年
1
月至 2018年
6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复印件;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2.2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补正和修正.
上述(1)至(4)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4)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