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冶市东鑫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金额
1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冶招【2017】092号
预算金额169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权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714-8734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2
公告正文
大冶市东鑫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7A0255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东鑫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冶招【2017092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东鑫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三、招标内容:大冶市东鑫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预算价:169万元,最高控制价:124.63万元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完工。

六、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总价款的65%2、工程竣工验收并审计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1年。

七、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转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备注中应正确填写项目名称),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751116。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账号详见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下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

开户行号:313522100119(此为行号,不可当帐号使用)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大冶地区范围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质保要求:工程质量保质期为一年。

6、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7、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社保缴费发票,人员名单、社保网站截图证明,及社保账号以便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8、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九、投标人可在201759日起到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下载本项目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费2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512日下午15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301(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班子、相关承诺(质量保证、工期、不分包转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特别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事先加入诚信库、无须办理CA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和密封,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开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档案袋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2017512日下午15)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和证明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

4)参加投标的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业绩证明文件

7)拟投入本项目成员的社保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其它程序依据《大冶市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简易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在办理进场交易证明书前由中标人按大冶市物价局收费标准缴纳。

十五、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六、招标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3

联系人:苏权

联系方式:0714-876593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27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14-873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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