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包号:0747-2360SCCZS03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2.3 建设规模: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一期工程7万吨/年NMP废液回收利用。
2.4 招标范围:项目一期工程7万吨/年NMP废液再生利用装置及全厂区工程设计及采购总承包。包括整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全厂施工图详细设计、设备采购等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
2.5.1设计工期:
1)罐区基础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
2)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
3)工艺系统及安装工程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天;
2.5.2设备采购工期:
1)设备采购订货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
2)设备采购到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化工类项目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化工类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委托范围、金额页、签字页)以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技术负责人
(1)同时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类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EPC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概况页、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页、金额页、签章页)以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合同关键页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各专业负责人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工艺系统等各专业负责人每个专业须配备负责人至少1人,且不能在本项目交叉任职。须具有相应的注册职业资格。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进行领购手续前,潜在投标人需按照平台要求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本次招标项目的平台使用费为1,000.00元人民币,收后不退。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 未在通过上述方式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1日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37号财富金融中心西楼19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商国坤
电话:19991218373
电子邮箱:guokun.shang@hanrau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毛辛培、孟伟健
电话:18911319687、18911318987
电子邮箱:maoxinpei@sinochem.com、mengweijian@sinochem.com
2023年3月21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2.3 建设规模: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一期工程7万吨/年NMP废液回收利用。
2.4 招标范围:项目一期工程7万吨/年NMP废液再生利用装置及全厂区工程设计及采购总承包。包括整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全厂施工图详细设计、设备采购等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
2.5.1设计工期:
1)罐区基础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
2)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
3)工艺系统及安装工程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天;
2.5.2设备采购工期:
1)设备采购订货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
2)设备采购到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化工类项目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化工类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委托范围、金额页、签字页)以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技术负责人
(1)同时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类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EPC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概况页、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页、金额页、签章页)以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合同关键页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各专业负责人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工艺系统等各专业负责人每个专业须配备负责人至少1人,且不能在本项目交叉任职。须具有相应的注册职业资格。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进行领购手续前,潜在投标人需按照平台要求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本次招标项目的平台使用费为1,000.00元人民币,收后不退。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 未在通过上述方式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1日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37号财富金融中心西楼19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商国坤
电话:19991218373
电子邮箱:guokun.shang@hanrau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毛辛培、孟伟健
电话:18911319687、18911318987
电子邮箱:maoxinpei@sinochem.com、mengweijian@sinochem.com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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