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潭头镇后洋村“三英”陈列馆及陈挺将军故居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64.2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30
预算金额64.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钱0593-63963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潭头镇后洋村“三英”陈列馆及陈挺将军故居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30
项目名称:潭头镇后洋村“三英”陈列馆及陈挺将军故居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20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潭头镇后洋村“三英”陈列馆及陈挺将军故居修缮项目
1项
662021

662021
642160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2)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920774357@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福安东凤支行

银行账号:1407702719000005517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潭头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福安市潭头镇后洋村        
联系方式:占先生、1385030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0593-6396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钱
电 话:  0593-639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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