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设计施工总承包-1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33915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设计施工总承包-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审批(202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审批(2023)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东侧与荣兴街北侧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地下公用人防工程及地面景观恢复。项目用地面积21528.83平方米,新建地下人防工程面积约8325.3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70.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54.32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6915平方米),总绿地面积952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周期)。
2.4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控制下的初步设计图纸中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人防工程和建筑工程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竣工图绘制、1名及以上的驻场设计人员需服务自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止等。)2、施工:工程初步设计图、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临水、临电、天然气的接通及管网搬迁的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级主管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建人防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须不得超过2家(施工企业只能为1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提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 遂宁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电 话: 0825-22670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33915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11 月 2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审批(202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审批(2023)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东侧与荣兴街北侧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地下公用人防工程及地面景观恢复。项目用地面积21528.83平方米,新建地下人防工程面积约8325.3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70.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54.32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6915平方米),总绿地面积952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周期)。
2.4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控制下的初步设计图纸中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人防工程和建筑工程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竣工图绘制、1名及以上的驻场设计人员需服务自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止等。)2、施工:工程初步设计图、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临水、临电、天然气的接通及管网搬迁的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级主管部门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建人防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须不得超过2家(施工企业只能为1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提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 遂宁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电 话: 0825-22670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33915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11 月 2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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