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燕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2023-06-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发布时间:2023-06-28


一、 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23002 

四、 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创新网上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清廉余姚”网站、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宣传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正风反腐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应有稳定的美术编辑、文字编辑及后台技术团队提供服务,安排专职人员投入到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和维护,专职人员须在采购人处驻点办公,驻点工作人员需具有丰富的微信公众号运维经验,要具备熟练使用photoshop、会声会影等图文视频处理软件的能力,能够对图片、视频进行创作、编辑等。

参与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为磋商时确定的人员。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工

作的项目组成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2.工作机制:

一是双方建立定期选题制度(如周前选题会等)确立阶段性宣传重点,供应商要根据宣传重点自主策划宣传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二是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合作事项及日常沟通,便于双方提前策划、及时协商相关发布内容。供应商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负责网上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发布信息无错误;三是签订保密协议,专人保管、使用后台登录账号和U key,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四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每逢法定节假日,供应商要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能随时进行消息推送,应对突发情况。

3.推送频率: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推送频率一般每个工作日一次,每次1-2条;“清廉余姚”网站更新每月15-20条;重要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推送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4.工作要求: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提供的稿件信息进行必要的编辑,并制作相应的配图;如有重大通报或紧急稿件,供应商要快速完成发布;供应商负责微信公众号扩展功能的开发,并结合采购人工作需求进行栏目更新维护;配合采购人宣传报道活动需求,进行相应的网络宣传活动策划推广(包括开发制作H5、制图、活动程序开发等),除活动奖品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外,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微信技术开发、H5制作等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营数据统计与分析,能如期实现采购人就运营数据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不超过20万。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所有成本、税费和利润等,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总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响应;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款,剩余尾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5.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执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延期履行超过10天或明确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视为单方解除本合同。

6.履约担保金:(由双方共同协商)

7.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7:00。

      五、采购方式

   比价谈判。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 陈燕婷 

     联系电话: 13429263525 

     地址: 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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