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太平镇示范镇一期雪亮工程改造及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TZC2021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9.6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c2021026
预算金额189.69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772001073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3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太平镇示范镇一期雪亮工程改造及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1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太平镇示范镇一期雪亮工程改造及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1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平镇示范镇一期雪亮工程改造及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C2021026
项目名称:太平镇示范镇一期雪亮工程改造及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692万元
最高限价:189.69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工(特殊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 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31日到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6室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号
联系方式:022-63185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55号-2412
联系方式:1772001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720010731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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