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700022001753726
预算金额17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17537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是对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2024年诉讼仲裁案件整体委托代理法律服务两个项目开展采购:
(1). 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处置被诉案件、积极开展主动维权,2024年拟继续聘请常年法律服务单位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挂靠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2). 2024年诉讼仲裁案件整体委托代理法律服务:我局每年均会发生被诉案件,且省公司对我局有案件胜诉率考核指标,为有效处置被诉案件、积极开展主动维权,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购分为4个标包,每个标包内容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新法解读、案例分析、法律诊所巡回咨询、法律沙龙活动以及律师坐班(如有)服务,涉电政策法规、文献更新(每月一期)和电力法治知识库标准化结构化内容(如有)服务;其中标包1、2要求坐班律师,标包3、4无坐班律师。
(2).法律意见书服务内容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法律案件代理服务内容为合同期内,诉讼当事人为我局本部及下属单位(挂靠机构)的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执行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编码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工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CG2700022001753726001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177
CG2700022001753726001001
1
标包1
54.25
详见报价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CG2700022001753726001002
2
标包2
54.25
CG2700022001753726001003
3
标包3
34.25
CG2700022001753726001004
4
标包4
34.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
3
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广州供电局2024年常法诉讼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9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报价表及报价要求: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费率报价,投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所报费率不高于100%、案件代理费率不高于90%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投标人所报费率低于8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报价表。
2.结算方式:
(1) 各标的所列预计采购金额仅为预估量,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3)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
(4)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 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中标费率。对于电费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发的2 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需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
二、框架采购有效期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招标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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