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商标、铝纸)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商标、铝纸)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商标、铝纸)

2.2 项目编号:2364030301010017.02

2.3 招标范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商标、铝纸)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委托内容以“第五章服务要求”为准。

2.4 项目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卷包车间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完成系统应用测试工作并使全套研发装置投入运行使用。

2.6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可做出正偏离承诺。

2.7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资金预算总额220万元(不含税)。

2.8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812日至2023年818170000秒(北京时间),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开票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4.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帐号的业务(操作流程:投标人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投标人可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帐号等业务(注册企业帐号为免费服务)。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4日上午0900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址: 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编:650233

     人:王工、赵工、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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