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线上课程资源引用服务(二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08-f3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某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现将我部对“线上课程资源引用服务(二次)”项目(编号:2024-JL08-F3018)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安徽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三栋GF区4层
    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新世纪商务中心1号403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710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部提出1个有效投诉事项,我部依规受理投诉并立项调查。
    三、投诉事项及调查认定情况
    投诉事项: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得知,预成交供应商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开课平台仅拥有324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满足谈判文件载明的“平台拥有教育部2017年以来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0门以上”之技术要求,属于虚假响应,请求取消该公司的预成交资格。
    经调查,我部认为:本项目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平台要求”载明“平台拥有教育部2017年以来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0门以上”(非★条款),该要求并未限定必须是平台“原生”的精品课程(即课程的运行平台必须与教育部发布的精品课程认定结果公示中明确的开课平台一致,方可认定为精品课程),只要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即可,评审委员会亦按此条款字面含义进行评审,未考虑开课平台问题。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了依托旗下平台运行的课程清单,总数达400门以上,根据该公司的澄清和承诺,其中部分课程确系依托其他平台认定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但该公司的课程平台从“原生”平台完整迁移了这些课程,能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需要,并可实现内容更新、全过程教学管理等功能,不存在版权纠纷。综合现有证据,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课程平台能够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未发现虚假响应问题,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其他诉求,经我部在职权范围内依规调查并组织专家论证,未发现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串通报价等违规问题。
    四、处理结果
    依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继续组织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将加强履约监管和验收把关,如发现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课程平台确无法满足本项目相关技术要求、构成虚假响应或违约,将依据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投诉人或相关供应商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服,可于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843441。投诉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重要通知”中查看《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和复议申请书模板。
合肥某学院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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