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莎车县教育局寄宿生生活用品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KSDQ(GK)-ZJ201901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3-22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04-18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46522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第二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餐桌凳) | 1 | 批 | 679.20元 | 226400 | 莎车县叶尔羌家具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火车西站工业园 | 916531258A77720452 | ||
2 | 第三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寄宿设备) | 1 | 批 | 353.25元 | 117750 | 新疆中莎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服装针织产业园区办公楼 | 91653125MA7800MP17 | ||
3 | 第四包:九中煤改电厨房设备(拆除二楼破旧煤灶,安装煤改电锅灶,配备消毒柜,蒸饭车,工作台,米面架子,净水器,直饮机) | 1 | 批 | 858.77元 | 286255 | 莎车县永诚箱柜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卡拉库木工业园区 | 91653125MA776FC22R | ||
4 | 第六包:一中课程教具(中学部编课程教具,与人教版教材配套,符合2019年新大纲教学标准,遵循节能环保要求,质检合格) | 1 | 批 | 2245.60元 | 1122800 | 江苏照明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工业园区 | 9132101230227391X6 | ||
5 | 第七包:中学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 | 1 | 批 | 1706.38元 | 568794.1 | 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喀什莎车县老城路32号买合吐木大厦1层SP5 | 91653125MA785HD70P | ||
6 | 第八包:小学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 | 1 | 批 | 2370.25元 |
790082.4 | 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喀什莎车县老城路32号买合吐木大厦1层SP5 | 91653125MA785HD70P | ||
7 | 第九包:幼儿园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 | 1 | 批 | 977.94元 | 325980 | 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喀什莎车县老城路32号买合吐木大厦1层SP5 | 91653125MA785HD70P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第1包中标单位:喀什佳美厨业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中标金额:295000.00元 ;第二包中标单位:莎车县叶尔羌家具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中标金额:226400.00元;第三包中标单位:新疆中莎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20000.00元 中标金额:117750.00元;第四包中标单位:莎车县永诚箱柜制造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中标金额:286255.00元;第六包中标单位:江苏照明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222300.00元 中标金额:1122800.00元;第七包中标单位: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中标金额:568794.10元;第八包中标单位: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中标金额:790082.40元;第九包中标单位:莎车县马热拍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中标金额: 325980.00元。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第五包:2019年莎车县教育局技工学校炊具餐具(采购电器蒸饭车,燃气灶,冰箱,消毒柜,直饮机,开水器,餐具)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三家,拟定废标。 | |
2 | 第一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食堂设备)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三家,拟定废标。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崔容、依司马音、唐江、阿依古力、阳智辉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海荣
联系电话:13309931767
传真:
地址:喀什市东城区行政审批局西侧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第7层703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唐江
联系电话:15999311589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19.4.19招标中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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