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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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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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高新区建平初级中学新校区(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高新区建平初级中学新校区(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45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一:1、该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竣工的单项合同14000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可加一分。该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排他性,可满足家数较少,不利于维护福州市建筑业市场的公平公正。建议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改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2、招标文件第61页资信评分标准第3点项目管理机构第1点“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拟派建筑设计负责人、电气设计负责人均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结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的得0.8分;满分1分” 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明显高于该项目实际情况,为部分企业抬高投标门槛,建议谨慎考虑设计各专业负责人的资质要求。
答:1、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为确保本项目前期预制构件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任务能更顺利地实施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的延续性及可协调性,同时保证更好的投资控制和项目实施进度,因此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置合理,不存在排他性,按招标文件执行。2、考虑到大型项目设计的重要性,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主要在设计团队人员方面择优设置,不存在抬高投标门槛情况。
问题二:1、 招标公告3.9. 其他资格要求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因是电子标,建议改为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投标人公章。 2、 招标文件P1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函中“③”后填入“/”。与招标文件P20 9、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各项费用报价为固定版本模式,投标人实际填写的各项费用报价内容为:“③”后面的空格填写暂定金额。不一致,是否以前附表为准? 3、招标文件P3招标公告“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 问:根据建市规〔2019〕12号规定“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增加一级注册建造师。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包含一级注册建造师,当投标人资质不能同时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时,变相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施工单位作为投标人。 5、项目负责人资格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规定,要求招标人说明项目负责人设置要求的必要性,不能只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投标函中“③”后填入“/”。3、按招标文件执行。4、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为确保本项目前期预制构件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任务能更顺利地实施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的延续性及可协调性,同时保证更好的投资控制和项目实施进度,因此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置合理,不存在排他性。5、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为确保本项目前期预制构件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任务能更顺利地实施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的延续性及可协调性,同时保证更好的投资控制和项目实施进度,因此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置合理,不存在排他性。
问题三: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勘察内容,招标文件P61 3.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结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
答:考虑到大型项目设计的重要性,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主要在设计团队人员方面择优设置,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题四:1、招标公告第2点中第2.5点中设计工期要求45天提交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建议调整4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施工图送审文件,5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 2、招标公告第2点中第2.5点中45天完成室外总体工程及各专项施工图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文件目录的第3项设计阶段装配式认定及第4项室外总体工程及各专项施工图不符,建议按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文件目录的时间节点。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前端设计错误导致后续无法设计。1、总平楼栋划分不确定: 因为教学综合楼(8F)与办公综合楼(8F)间距不足13米;艺体楼与办公综合楼间距不足4米,实验楼报告厅与艺体楼(因下地下室楼梯间)贴邻,间距不足3.5米;实验楼报告厅、教学综合楼、办公综合楼、艺体楼是否按一栋楼考虑。 2、连接各栋楼的7层连廊,面积近五千平米,体量巨大,是 否不计防火分区,不考虑员疏散,纯作为交通连廊功能? 3、办公综合楼2-4层活动中心为大空间,584平米,按1.5平每人计算(多功能厅?),疏散人数为390人,计算疏散宽度3.9米。超出设计疏散宽度,需要更改功能名称,目前图纸上直接限定最大使用人数200人,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能否房间名称改为办公?另外5-8层名称为周转房,该功能名称各类规范上未见,能否房间名称改为办公? 4、教学综合楼及实验楼2-5层层高3800,教学综合楼设计主梁高700,实验楼设计主梁高800,粱下净高3000-3100,且该楼设置有喷淋系统,且部分实验教室因排水及排烟要求还需降板处理,规范要求实验教室及专业教室净高3100,按照现设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5、目前图上,教室座位只有44座。是否由设计单位自行改成50座,以满足相关要求? 6、地下室相关问题: (1)电动车是否需要执行“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置消防设计导则”,第二十六条:每个防火单元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快充停车应设置于地面。 (2)高新区是否执行海绵城市设计,地下室覆土800是否满足要求。
答:1、原设计教学综合楼与办公综合楼之间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位于教学综合楼一侧。实验楼报告厅、教学综合楼、办公综合楼、艺体楼按一栋楼考虑,详见文本64页,消防示意图。2、连廊为开敞式,无具体功能房间,不计入防火分区,做为纯交通连廊。3、未见强制性规范规定每人活动空间面积,活动中心人数按限定人数,周转房名称不变。4、净高控制由中标设计单位进一步深化设计。5、原设计图纸仅为示意,后期如有需求在进行深化设计。6、(1)初步设计阶段处于规范交接节点,如需要执行,可以将充电区的防火单元变更至上一个防火单元,且快充停车设置于地面。(2)本项目无海绵城市要求,覆土800可以满足要求。
问题六:1、本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的要求未明确(也未见结构装配式设计说明相关图纸),单体图纸中仅1#教学楼有装配式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要求? 2、本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设计的1#楼仅见楼板设计为叠合板,且总说明中仅提供普通墙体相关说明,请明确按照扩初图纸本楼栋是否满足装配率50%要求?是否需要增加其余可能的装配式设计内容范围,如:内隔墙、楼梯和挑板是否要设计为预制等? 3、地下室室外覆土部分结构顶板厚度不足250mm,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规》对地下工程迎水面结构板厚的要求。 4、地下室图纸未见人防构件相关说明。 5、根据《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RISN-TG046-2023),本项目应进行设防地震时正常使用功能的建筑设计及维护,扩初图中未见相关内容。
答:1、本项目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执行,项目20%以上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1#教学楼采用装配建筑设计,即满足装配面积要求。2、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中装配率计算表本楼栋建筑满足装配率50%的要求.内隔墙装配比例大于80%即可,楼梯需要预制,挑板不需要预制。3、室外覆土部分板厚不足250mm的均修改为250mm,室内按原设计。4、未注明人防外墙墙厚300mm,临空墙墙厚300mm,相邻防护单元人防隔墙墙厚250mm,与普通地下室相邻的人防隔墙墙厚300mm,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墙厚300mm,双侧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墙厚500mm,密闭门门框墙墙厚250mm,扩散室门框墙墙厚500mm,门洞尺寸详建施图,临战封堵做法详图集07FJ02,防爆波电缆井做法选图集07FG01中 P81页。有人防设备表,具体人防构件相关说明由施工图设计单位说明。5、本项目处于7度区(不属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同时按照省内专家意见,竖向构件已按中震性能目标(中震抗弯不屈服、抗剪弹性)进行设计复核,截面尺寸满足要求。
问题七:1、未见海绵城市设计及GB55020-2021中4.5.11条相关雨水控制设计。 2、办公综合楼周转房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未见相应的用水量表,屋面仅设置一台空气源热泵能否满足热水要求需复核,空气源热泵体量对造价影响较大。 3、缺项内容中预算清单中是否有包含此部分造价?海绵城市造价及室外绿化灌溉。
答:1、本项目规划条件无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热水用水定额按规范选取,热水量满足要求。3、本项目无海绵要求,室外绿化灌溉施工图深化。
问题八:1、建筑工程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中电气计算范围为变配电室内低压柜后,请问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设计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配电房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发电机房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问题九:1、地下室充电车库补风不满足"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要求。 2、艺体馆的篮球场,建议增加过渡季排风系统,配合过渡季的全新风运行;风管系统建议采用布袋风管,气流对球场的影响较小,造价简单,维护也方便。 3、实验楼、报告厅中的报告厅的全热交换器噪声大,不建议直接吊在报告厅内。
答:1、可自行调整,不影响造价。2、按原设计执行。3、全热交换器进行降噪包裹处理。
问题十:1、招标公告第2点中第2.5点中设计工期要求45天提交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该设计工期节点时间紧张且不合理,为了提供更好的设计成果,建议调整为4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施工图送审文件,5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 2、招标公告第2点中第2.5点中45天完成室外总体工程及各专项施工图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文件目录的第3项设计阶段装配式认定及第4项室外总体工程及各专项施工图不符,该设计工期节点时间紧张且不合理,为了提供更好的设计成果,建议按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文件目录的时间节点。 3、初设文件中:教学综合楼(8F)与办公综合楼(8F)均为二类高层综合楼,两楼间距约8米,艺体楼与办公综合楼间距2.8米;连接各栋楼的7层连廊,面积近五千平米;存在消防间距与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问题,为确保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整体进度,初设图纸中存在的不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或不合理处应由初设单位调整到位后才能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设文件中:未见海绵城市设计及相关雨水控制设计,模拟清单中也未计取该费用,招标范围中也没有海绵城市及相关雨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请明确? 5、初设文件中:建筑工程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中电气计算范围为变配电室内低压柜后,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设计不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8款“(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在高新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若承包人已在高新区开设工资专户设立工资专户的,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在工资专户下设立本项目工资专用子账户。”而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考虑到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办理银行手续需要时间,且EPC项目前期主要以设计工作为主一般不耽误农民工工资发放,该条时限应按闽人社发〔2021〕3号文规定,改为30日。请明确。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款“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本款修改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视为已取得工程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并预见工程所有困难和费用。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违背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故应删除该专用合同条款,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合理共担风险。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4.4款“(4)检测合同由发包人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向检测机构支付,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检测费用参照《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闽价[2000]函 92 号)计算,总体上不高于 5 折,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5)工程施工和验收所需的玻璃幕墙四性检测、建筑节能检验、胶相溶性试验、面砖及螺栓拉拔试验,环境质量检测、大体积砼温度控制监测、取芯检验、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防雷检测等(不含消防检测、桩基检测)检测合同由发包人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向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单独计列,由承包人承担并从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 但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第五章第十三条“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材料检验试验费中,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以及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如:桩基检测,门窗幕墙性能检测,面砖、预埋件、螺栓拉拔试验,胶相溶性试验,防雷测试,通电测试,建筑安全、消防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费用。”,合同价中实际不含上述检测费用,该条款应调整并补充“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等文件规定,不由承包人承担的检测费用不在工程结算中扣减” 9、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7.1.2 限额设计金额: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建筑工程(不含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安装工程(不含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分项费用,分别实行限额设计,即:单项工程和各分项工程均不超过限额设计金额。当前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后续施工图设计深化时,各分项之间必定存在差异,按此条款分别执行限额设计不妥,不符合EPC相关政策,建议修改为按发包人要求在合同限额内进行平衡。 10、根据专用合同条款25补充条款:20 桩基实际施工长度与预算造价审核长度有变化的,在工程结算时,原则按桩基实际长度计取,但实际施工长度超过预算造价审核长度时,按预算造价审核长度计取;有效桩基长度为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施工桩底标高。预算造价审核长度为平均桩长,结算时应根据现场桩基实际长度计取。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3、原设计教学综合楼与办公综合楼之间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位于教学综合楼一侧。实验楼报告厅、教学综合楼、办公综合楼、艺体楼按一栋楼考虑,详见文本64页,消防示意图。4、本项目无海绵城市要求。5、配电房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发电机房在本次设计范围内。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8款“(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在高新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若承包人已在高新区开设工资专户设立工资专户的,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在工资专户下设立本项目工资专用子账户。”修改为“(1)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在高新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若承包人已在高新区开设工资专户设立工资专户的,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工资专户下设立本项目工资专用子账户”,招标文件中有相似地方作相应修改。7、按招标文件执行。8、按招标文件执行。9、按招标文件执行。10、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3条“施工图设计费……最终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不参与施工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基数进行结算”。非设计范围内的暂列金和暂估价部分内容应由发包人自行委托设计,产生的费用应由招标人另行支付。为设计费结算能顺利通过财政评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单位的审核,结合一般工程项目招标惯例,建议修改为:最终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含设计范围内的暂列金及暂估价,不参与施工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基数进行结算。
答:《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3条“施工图设计费……最终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不参与施工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基数进行结算”。修改为“施工图设计费……最终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不参与施工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基数进行结算,若暂列金及暂估价有启用,需要中标单位出具设计图纸的,则设计费最终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参与施工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基数进行结算。”招标文件中有相似地方作相应修改。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中的项目业主由“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修改为“福州高新区建平初级中学”。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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