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BLHZJ-2(HBSJ-202310GL-109002002)招标公告
金额
86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10gl-109002002
预算金额86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致远027-872736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BLHZJ-2(HBSJ-202310GL-109002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09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及黄冈市红安县
建设规模:项目起自武汉市黄陂区肖家湾,接拟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止于武汉市新洲区刘大房湾,接在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段,全长66.084公里。全线设置李家集、研子岗(枢纽)、木兰、王家河、韩集(枢纽)、蔡家榨、太平桥、凤凰8处互通式立交。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BLHZJ-1标段负责K0+027.781-K33+746.116段落范围内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BLHZJ-2标段负责K33+746.116-K66+111.796段落内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详见附录6。服务内容:依据《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 GC4-2017)及招标人投资管控要求,负责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不含征地拆迁部分和清单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咨询策划: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并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报招标人审批后执行,并在施工阶段进行动态调整。(2)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数量的统计复核、工程量清单分解台账(0#台账)的编制及核对、各期资金支付(含工程计量支付、材料价差调整)的统计复核,工程费用变更(含新增子目单价)的统计复核,隐蔽工程及工程变更的现场签证,工程结算(含索赔)的统计复核,工程决算的配合等。(3)其他咨询: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及专业工程分包等市场要素价格信息咨询;参与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等涉及工程造价技术方案文件的审核,并提供经济合理性审核(经济型对比)意见;分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分析,并根据偏差提出造价管控建议及风险提示,形成工程造价控制报告供招标人决策参考;提供所负责段落内本项目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4)成果档案: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 3810—2017)(交通口)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住建口)要求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及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BLHZJ-1、BLHZJ-2,具体标段划分详见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20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860.00万元
  2.3其他:1)BLHZJ-1标合同估算价460万元、BLHZJ-2标段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服务期限暂定2008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3)最高限价:标段BLHZJ-1招标控制价:460万元;标段BLHZJ-2招标控制价: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将选择BLHZJ-1标段授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将放弃其他标段被授予中标资格的权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群益大街3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00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胡致远、何魏莉、彭典
电话:
027-61000999
电话:
027-872736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6月0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备注

BLHZJ-1

BLHZJ-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备注

BLHZJ-1

BLHZJ-2

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专业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实施阶段至少包含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岗位

数量

资质要求

备注

BLHZJ-1

BLHZJ-2

项目

负责人

1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

 

项目

技术

负责人

1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专业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实施阶段至少包含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指标等内容,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BLHZJ-1

BLHZJ-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

组成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服务承诺函。

注: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专业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实施阶段至少包含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等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

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3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专业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实施阶段至少包含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指标等内容,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2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投标人

身份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5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录6  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序号

造价标段号

对应

施工标段

主要咨询服务内容

1

BLHZJ-1

工程1

工程2

工程3

(已进场)

主线里程范围K0+027.781~~K33+746.116(即自项目起点至武麻高速以东(主线截止至跨武麻高速钢混组合梁终点,F匝道截止至FK0+503桥台,A匝道截止至AKO+898桥墩和AK1+498小桥起点桥台处,E匝道截止至EKO+570桥墩处,C匝道截止至CKO+187涵洞起点处)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中的房建工程(不含交安及机电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的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

2

后续进场的交安、机电及其他标段

主线里程范围K0+027.781~~K33+746.116段落范围内除上述工程施工标段外的其他交安工程、机电工程、涉铁工程、防洪工程等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

3

BLHZJ-2

工程4

(已进场)

主线里程范围K33+746.116~K66+111.796(即自武麻高速以东至项目终点,不含跨沪蓉、武麻铁路桥)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中的房建工程(不含交安及机电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的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

4

后续进场的交安、机电及其他标段

主线里程范围K33+746.116~K66+111.796段落范围内除上述工程施工标段外的其他交安工程、机电工程、涉铁工程、防洪工程等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实施阶段、交(竣)工阶段)

注:以上标段里程桩号根据招标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拟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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